蜀地流寇动乱一事,很快就传到了京城。
摄政王府的议事厅内,宋志单独召见胡智,与他讨论此事。
“蜀地承平已久,歌舞升平,原本是个最安逸的地方,现在突然动乱,臣总觉得当中有些蹊跷。”说到这里,胡智眼珠一转,反问宋志:“依王爷看,这蜀王是个什么性子?”
蜀王孟世端,太上皇孟世典的三弟,是个出了名的花花公子,从前做皇子的时候,他就不怎么读书,整日就知道逗蛐蛐儿喝花酒。
不过先皇宠爱小儿子,见他成不了大材,便将他封为蜀王派去蜀地,让他安逸似神仙。
提起他,宋志不禁嗤笑:“蜀王啊,草包一个,早些年打过交道,他这人每天就知道吃喝玩乐,对蛐蛐儿研究最深。”
胡智不曾见过蜀王,也信了这话,便道:“那就好,微臣原本还担心是蜀王搞的小动作,想要谋反也未可知。”
宋志像听见个笑话似的,摇头说绝无可能,还嘲笑道:“你说齐王想谋反我倒还信,你说蜀王?哼,孟世端那个草包要是有这志向,指不定先皇都把江山传给他了。先皇喜欢蜀王,可比喜欢皇上多得多。”
“那王爷打算如何应对这些流寇?”
宋志一拍桌子:“敢在我眼皮下闹事,必须灭了,也让世人知道我这个摄政王的厉害。”
这帮流寇闹的动静不小,宋志不仅要派蜀地的官兵,还决定从京城附近调兵遣将。
“王爷且慢。”胡智总觉得哪里不对,“您要将京城大营的人派去,那京城岂不是防守空虚?”
宋志一心要灭流寇以显官威,以为京城已是固若金汤无需防守,便道:“京中还有几千人马,足够我用了。再说,只要把皇上看管好了,还有谁敢反不成?”
胡智还想再劝,宋志已然拍板定下,不容再议。
蜀地。桃山。
陆瑰云升任参军,负责筹备粮草。常言道,三军未动,粮草先行,要从蜀地到京城,一路粮草的供应是个大问题。
不过幸好蜀地物产丰富,陆瑰云辛勤置办了几日,筹备到了大量一些干饼、锅盔、肉干、野菜作为军粮。除此之外,她还收集了一些果子,果子水份充足,可以一举两用,既能充饥,又能解渴。
徐胜对她的表现颇为满意,决定引荐给蜀王。等蜀王来桃山监军时,他命她候在帐外等待传唤,自己先进了营帐,向坐在上首的蜀王躬身行礼:“臣给王爷请安。”
“起来吧。”蜀王笑嘻嘻的,坐也不好好坐,没个正形,“军师别来无恙啊,何必多礼,坐吧。我看你真是辛苦了,头发都少啦!”
徐胜在他下首左侧坐了,听见他调侃自己,也轻松一笑:“王爷惯会打趣人,我看王爷眼圈也黑了,想必没少挑灯夜读吧。”
两人寒喧几句后,孟世端突然面露愁容:“哎呀军师,你说咱们谋划这么久,连个将军都没有,这怕是不成吧?”
徐胜就知道他今日为此而来,颔首回道:“正好,我今日要向王爷推举一人。”
“哦?是谁?”
“王爷不认识。”
这倒让孟世端有些意外:“哦?是新招来的高人?”
徐胜一击手,对着候在帐外的陆瑰云道:“进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