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门内,一眼望去,是几乎没有什么生活气息,或者说,是连女性生活的痕迹都找不到多少的客厅。
餐桌上摆的绣球花,和沙发上趴着的小狗玩偶,是客厅里唯一可以窥视到主人性格特征的物品,除此之外,整个房间空荡荡的,旧式的木质家具一丝不苟地摆放在各处,干净又单调。
不过,一旁敞开门的书房里,倒是可以看到塞满了书籍的书架,以及一台唯一富有现代生活气息的高科技电脑,看来房子的主人非常喜欢读书。
“请坐吧,客人。”
“好。”
听到主人这么说,李炎也不好拒绝,走向沙发,茶几上摆放着十几根种类不同的笔——有原子笔、钢笔、彩色铅笔、还有马克笔等等。
坐在沙发上,李炎随手拾起小狗玩偶,将它放在沙发的靠背顶部,随口问了一句:“你喜欢小狗?”
薇尔莉特正在泡茶,听到他这么说,眼睛微微失神了片刻,回道:“不是,这是我现在的老板霍金斯先生接我出院时送我的见面礼,当时有好几种可选,我会选小狗的理由是因为,我在军队服役时的长官基尔伯特,他的哥哥曾经说过,我是长官的一条狗,当时的我不是很明白他的意思,就下意识选了这条小狗玩偶。”
听到这深刻的恶意之语,李炎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从苏醒后短暂的相遇时间里,他似乎窥见了不少薇尔莉特的过去,但是,对这个少女的了解似乎反而更加陌生了。
粗看之下会以为是某家出身高贵的大小姐,实际上却是在军队服役过的退役者,还失去了双臂,使用人造的义肢生活,美丽的外表下几乎看不出经历过战场的硝烟。
是个有着复杂过去的姑娘。
李炎这么想道,随后弥补起自己无心提起对方不应该被触及的过去的失误。
“……好复杂,嘛,抱歉让你不愉快了,我也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李炎,叫我Lee就好了,我该怎么称呼你呢?”
“您随意,熟人都叫我的名字,倒是伊芙加登这个姓氏没什么人用,也可以叫我的职业名‘Doll’。”
薇尔莉特将手写笔收拾到一旁的盒子内,将泡好的茶放在小瓷碟上,递到李炎面前。
“如您所见,除了守墓的工作,实际上,我的本职工作是‘代笔’。”
“代笔?就是给人写信的意思吗,我听说中国古代读书人会识字,村里的读书人会替不识字的人写家书。
李炎举起茶杯,饮了一口,清香的气味和略微厚重的味道,喝起来不像是单纯的茶叶,更像是好几种谷物混合的茶饮,见他好奇这茶饮的原料,薇尔莉特只说是比较适合去痰湿的饮品,对于她和李炎这种身体部分带有义肢的人来说最为合适。
“差不多的意思,不过不是因为其他人不会读写文字,现在的人们通信时,普遍使用社交软件和邮件,因为很方便,所以传统的手写书信已经不多见了,能写得一手漂亮字体的几乎都是像我们这样专业培训过的代笔,原本这个职业应该被智械取代,当时的智械已经可以达到几乎难以分辨人和机器的程度,所以人们都叫代笔服务的智能机械‘自动手记人偶’,后来仿生人危机爆发,这份工作才得以给人类留下了入职空间,而称呼也就沿袭了下来,类似于手工制信的手艺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