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眼全是猩红的血迹,耳中只听得到垂死的惨叫,从广场到小巷,从圣堂到酒馆,屠杀遍及整座城市。
动手的不止是近卫军,还有那些以天平和橄榄枝为徽记的士兵——直属于当地大法官的天平卫士。橡木城的天平卫士不像亚尔提那港那样仅有寥寥数十,连维持治安也远远不够;在这儿,天平卫士是一支真正的军队,装备精良,训练有素,执行命令冷酷而高效。
遍地都是尸体,流淌的鲜血覆盖了街道,粘稠如同泥沼,真正的地狱也不过如此,诺亚不止一次看到婴儿与母亲被同一根长枪刺穿,父亲当着孩子的面被砍去头颅,丈夫和妻子手握着手被乱箭射成刺猬。
尽管如此,一向多愁善感的诺亚却连眼皮也没有颤一下。他的心里只有一件事——跑,一直跑到安全的地方为止。这是艾芙洛用生命争取来的机会,无论如何不能浪费。为了她,为了怀中昏迷不醒的海洛伊丝,他不允许此刻的自己有任何动摇。
艾芙洛恐怕坚持不了太久。海伯伦告诉过他,若是怀着强烈的情感,借助歌声与琴声(或者别的什么乐器,反正按那混球的说法,只要是能发出调子的都行),感知灵能的能力可以分享给他人。问题在于,这样的分享是暂时的,而且时间不会太长久。
更糟糕的是,那件铠甲明明已经交给她了,可不知怎的,还没跑出多远,黑影就开始在身周环绕,接着挂在喉头的项链起了感应。在诺亚的感知里,铠甲又回来了。
“这件东西是远古时期的人类制作,见过星门没?就是由他们建造的,”海伯伦是这么说的,“很神奇的,只靠意念就能穿和脱,平时则是以项链的形态存在。穿上它,你的灵能会成倍提升。成倍提升的意思就是,海洛伊丝殿下穿上会变得很厉害,你依然不太行。”
“我怎么觉得它好像不止这点本事?”当时海洛伊丝把项链拿在手上好好端详了一番,然后这么问道。
“您很敏锐,殿下。正如您所说,这件了不起的铠甲能让一定范围内的灵能排列完全错乱。意思是,奥术,神术,物品上附加的灵能,在铠甲周围统统都会失效。如果是诺亚先生穿上,这个范围会比较有限,殿下您的话就会很可观,而您那两位姐姐的话就更加惊人了。”
介绍得还算详细,但他可从没提起过这东西给别人穿上之后还会自个还回来。或许不能离开本体——也就是项链——太远?项链在诺亚脖子上摇来晃去,他想到了这种可能性。
艾芙洛……不安在诺亚身体里翻涌。她在拥有这件铠甲、并且能够感知灵能的情况下也不过和那个叫伊利昂的变态打成平手,而现在铠甲回到自己身上,感知的时限也差不多该到了,她在他面前……
不用担心,她一定没事的。她是公主,他们就算抓到了她也不会怎样,那变态不是说了她会活下来的吗?
当然,铠甲回到身上也有好处,至少挡路的那些近卫军和天平卫士对付起来轻松多了,本来,对于抱着海洛伊丝的他而言,他们是个严重的威胁。除去神奇的功能外,这身盔甲本身也很坚固,他的逃跑之路因此顺畅了很多。
第一时间,诺亚就确定了逃跑的方向——朝北。屠城和戴蒙王子脱不了干系,而他正在自南方北上的途中,所以往南是自投罗网。初次见面的那一天,王子殿下那扭曲而残暴的想法给诺亚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戴蒙对自己妹妹们的仇恨完全到了病态的程度,每每想起都叫人不寒而栗。
至于北面又有些什么在等着海洛伊丝和自己,目前还完全是未知,但总比落在戴蒙手里强。所以,这事没有选择。
他穿过大半座城市,打倒了两队近卫军和两队天平卫士,外加零星的几个追击者。大部分士兵都没能让他把怀里的海洛伊丝放下,直接用肩膀撞过去就行。盔甲令灵能提升后速度也跟着提升了,他们根本来不及躲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