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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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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闻声,眉不打眼皱了皱,连带神色都沉下去些,听语气,下边儿能猜出七八分。

不出所料,至此,他再也没联系上过朝黎,他的小朋友像是沙滩上退潮后那点儿水沫,太阳略照一照,便蒸发尽了。

“我老以为,他跟我玩笑呢,二十出头小孩儿,可不净喜欢恶作剧么。”他本想再闷口酒,可惜玻璃杯杯见了底,眼斜过来,见我没怎么动酒,伸手径直就抢,“所以啊,我一遍遍发着那可笑的失物招领,幻想指不定就失而复得呢。”

我死扣牢他拿酒的手,这度数的东西两杯下去,胃就该摆谱闹了。

他跟我僵持不下,足卯了三分钟劲,忽然就松了手,力道全卸下来,而后极轻笑了一声。

“你该听我说完的。一个月前,我有了他的消息,从系里的退学申请上,我想好了,辞职,不管他转哪儿都陪。”

我下意识想劝,长篇大论热乎着待机,真到开战时,神使鬼差叛变了革命:“也行,好好儿的就行。”

北京的夜景其实漂亮,不很闹,衬着黑天儿,难得让这座城市跟“温柔”沾了边,灯光从他镜片儿上折出来,我自侧面瞧,发现这人睫毛还挺长的。

“朝黎这傻子,什么都没防备,一回家就跟爸妈出了柜,他家思想传统,就…把他送去了那种学校,说啥都能治。你知道它们究竟是什么货色,一进去,就完了。”

“可我家小朋友厉害啊,活脱脱小机灵鬼,费了五个月,逃了出来…”

我猛地一阵心悸,寒意从指尖儿蹭上来。他整个儿下唇咬得发颤,嘴边儿弧度架不太稳,却还在笑。

“…也就是左眼受损,多处骨折,最后跳河自尽而已。”

#约翰逊先生#

从来人没有见过约翰逊先生这样迷人的男人。

他热衷于在深夜里独自一人深陷在奢华的扶手躺椅中,在红天鹅绒窗帘掩盖的巨大落地窗前,抽一只拉弗洛尔多米尼加安达卢西亚公牛雪茄。面容上镌刻着时间的细纹,皮肤被日光沾染成古铜色,他优雅地吐出一个又一个烟圈,仿佛亲吻美人一般抽着那只粗长的雪茄。没人知道那个时候的他,眼神深邃到什么程度,仿佛万千星河,又仿佛亿万宇宙,倒映着万物的光辉。

有无数女人倒在他冰冷的膝头,他只是笑笑,欣然接纳。那些女人是玫瑰,一朵朵凋零在他的手上,他是最优秀的花匠,无数女人在他手上绽放出人生最美丽的光辉。而对这一切,他只是笑而不语。

每天早上,约翰逊先生都会直立在站在镜子前,左手穿过呢子大衣的衣袖,抖了抖袖口,让衣服更加妥贴,每到这个时候他总会仰头望一眼镜子里那个英俊的男人——脸上带着从来都无所畏惧的微笑,永远一身神秘黑衣,手上紧握一把修长fox雨伞,那是武器,用以征服与生俱来的优雅和高贵。他会迈着轻盈的步伐走出门去,对着路上每一个人微笑点头致意。然后在任务目标的存在小巷子里,他冷静有条不紊地从怀里掏出枪,扳动扣机,飞鸟一般淡远的一响之后,他又重新变回了那个所有人喜爱的约翰逊先生。

其实约翰逊先生曾经爱过一个女人,比任何人都深沉地爱过,他吻过那个女人的发丝,亲吻她的手腕,亲吻她所有美好的一切。他渴望着能够将白金指环套进她的无名指,然而有一天,她却莫名其妙消失在他的身边。约翰逊先生发了疯,崩溃地宿醉,哭泣,当了一个流浪汉。

没人知道后来怎么了,只是如同那个女人的消失一样,他莫名其妙的出现,手上做着肮脏的活计,却高贵得宛如神祗。人们只知道他变成了优雅又被所有人喜爱的约翰逊先生。

也许是之前那个普通的少年,死在了爱里吧。

#劫(耽美清水向)#

长安城内,青丝暮雪客栈一如既往的开门迎客,陆欣然站在柜台后看大家都忙忙碌碌只有她无所事事不觉有些无聊“唉……”手指敲着台面,不经意的一扫就见一个身着补丁衣,脚穿草鞋的男孩,转来转去也不知声,不由得好奇几分,上前摸了摸他头上的小揪揪弯腰平视道“小孩,你怎么在这里啊?是逃荒还是从什么地方逃出来的?”

欣然柔声细语的询问却叫小男孩红了脸,手揪着衣角低着头喃喃道“我叫言笙,是……是个孤儿……”

“孤儿啊……真可怜……”欣然眼中多了几分爱怜,抚了抚他的头顶,想了想继续道“店里的厨娘无儿无女,你不如就跟她学厨艺,日后也好养活自己,顺带跟她做个伴儿,好不好?”

“嗯……”言笙害羞的点了点头,欣然心中暗笑还真是内向害羞的孩子“走吧,姐姐带你去找厨娘。我跟你说啊这家客栈的老板可是个酒鬼,你可要帮我看好他,别让他糟贱了自己的身子……”欣然一面牵着他往厨房走,一面随口说着免得尴尬,却不想这随口之言被言笙当成了圣旨,每日必行!

夜幕降临,某个吊儿郎当嗜酒如命到了晚上就看不清路的栈主大大终于摇摇晃晃的回了客栈,看见栈内有亮儿也不觉奇怪,客栈里人人知道他惧黑所以都会留着亮光,但推开门时看见一个小娃娃留在客栈还是下意识的惊了一下,这个时辰伙计都各回各家了怎么会有一个小孩留在这里?晃了晃脑袋,清醒了些许出声问道“小孩,你怎么会在这里?”顺便关了门,言笙不言不语的上前递给他一张纸条,言笙疑惑接过模模糊糊的看见“孤儿,可怜”几个字更加疑惑了,“那个欣然姐姐说让我在这学手艺,包吃包住。”

陆北渊这才明白合着这小孩是阿妹甩给自己的包袱?不由得揉额,酒呢也算是彻底醒了“既然如此,那你就住下吧,楼上有房间,别影响客人就是。”

“哦……”言笙倒是听话乖乖上楼,徒留陆北渊在那长叹“又要养活一个人了。”

翌日一早欣然欢欢喜喜的进了客栈,趴在柜台上对算账的陆北渊得意道“怎么样,找的小跟班不错吧!专门看着你,不让你喝酒!”却换来一记爆栗,顿时觉得委屈“要不是你嗜酒如命,身体又弱我至于这样嘛……”

“好了好了,我投降,去帮忙吧!”陆北渊对于这个妹妹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只得投降。

“嘻嘻我去帮忙了!”吐了吐舌转身去招呼客人。

时光匆匆陆北渊发现这小孩,很能干虽然有时不知分寸惹得厨娘气愤,但为人仗义还是不错的。许是觉得好玩,一日夜里偷喝酒再次被抓包后,虽然心生无奈但也起了逗弄之心。“阿笙要不要喝酒,嗯?这酒可是好东西啊,暖身又好喝……”却被言笙一脸嫌弃的打断,“欣然姐说你如今这样都是这酒害得,所以不能多喝!”

“阿妹倒是什么都跟你说。”捏了捏他的小脸,无奈一笑,言笙一愣乖乖让他捏。

“哟,阿笙这么乖啊……那以后就跟着我吧。”

“……好。”

后来啊,欣然发现陆北渊腰间坠着的扇坠绳子换了。言笙的笑容也多了,越发好奇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但每每问起换来的都是两人心照不宣的笑容,久了也就不问了。直到三年后的冬天“你确定,真的要这么做?”陆欣然定定的看着端着药碗的言笙,眼里满是挣扎与不舍“毕竟……我哥很在意你,也许还有别的办法,你……”

一向乖顺的言笙听此却摇了摇头“大夫也说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阿渊的病不能再耽搁了,欣然你就答应我吧,让他把药喝了我也就安心了。”

欣然当然知道兄长的病已经耽误不得,可这一命换一命的法子,她委实不忍心,当年兄长外出离家,五年前才回来把当时不景气的客栈盘下更名为青丝暮雪,那时她就知道这打娘胎里带来的畏寒之症依旧没有治好,她虽然没有放弃,但这一命换一命的法子她从未想过“我的血阿渊已经喝了小半年,不能功亏一篑……”虽然脸色苍白,眼里的固执却未减半分甚至眼里是含着笑的。

“当初……我就不应该应你,不该替你瞒……”叹了口气满是自责。

后来不知言笙说了什么总之,陆欣然出来的时候泪流满面,手里端着一碗汤药,再后来大家都知道陆家的病秧子陆北渊奇迹般的康复了,却丢下客栈,不知所踪。

“言笙说,他既然用道长不让他犯错的银铃红绳系在了你的腰间,他就不能让红绳断了,所以陆北渊这条命不是你的!也是他的!所以好好活,别再糟蹋了!”

“他啊……就是个笨蛋……”

陆欣然有时候想,他们之间时不时真的存在话本上说的劫数,言笙这根修炼百年的小人参,是不是就是为了她哥而来?而她哥是不是注定为了他,孤身一人一夜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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