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红其实很容易,比如说去日一只鬣狗。
像是二哈,以及演艺圈好多人都是这么干的。
不过钱大少表示,以他五分钟的实力,做这种事情实在有点力不从心。
钱诚发现,和老白在一起,不管是做什么事情,逼格都直线的下降,自从认识了他,穿衣品味下来了,以前的钱大少,不管多热的天,衬衫最多解开一个纽扣,而现在,穿拖鞋大背心是常事。吃饭也是如此,以前街边烧烤那种烟熏火燎的东西,他绝对不会碰一口的,现在串撸的一样满嘴是油。
最可气的就是现在,本来高大上的音乐理想,被他说成是出来卖的!
而且还没办法反驳。
老白理直气壮,道:“有错吗?在以前唱歌那不都是青楼女子的技艺吗?嫖客写歌妓女唱,主流大概都是这个套路。”
被一个兽医这样说,好气哦!
“你妹!”
老白嘿嘿一笑,“放心,你只要肯卖,我一定把你包装成头牌!”
“出来卖,站街肯定是最不入流的,就像你之前那样,人总要有点追求嘛!所以咱第一步需要找个地点,咱先从洗头房开始吧?”
钱诚一脸苦逼,而云松和优雅、英女王,都扑哧扑哧的乐。
“酒吧,咱跳过洗头房这一步,直接进军酒吧!”
……
酒吧文化,是一种舶来品,都市里,总有一些睡不着的人需要一个消磨时光或宣泄感情的地方。城市,对这些深夜不归的人也有着特有的包容,他们总会有个去处。
当然这是收费的。社会就是这样,有钱才能够立足。
美酒、音乐,各种的灯红酒绿,各种的纸醉金迷。
就好像钱诚在地下通道里一样,有人因为歌声而驻足,也有人会因为歌声而无眠。寂寞的人在不眠的夜里会做出各种各样的奇怪举动,或是跟着狂暴的音乐扭动身体,或是呆呆的看着酒杯中折射出的光线而叹息。
根据英女王的介绍,天阳市的夜店都比较集中,主要都在西白区和南竹区这一带,而最有名的,便是鬼街。
鬼街一语双关,一方面是因为这里白天冷清,晚上热闹,仿佛群魔乱舞。另一方面,这里也是洋鬼子的聚集地,久而久之,鬼街就叫开了。
白天,人们分散在城市的各个地方,而到晚上,不眠之人都聚集于此——鬼街。
勋爵,老白搞不懂这算是pub,club,还是bar。总之,在鬼街之中,未必是人气最旺的,但一定是消费最高的。
几乎每一个混夜店的人,都以去过“勋爵”为荣,那里有让人闻风丧胆的48条腿——是24个身高180以上的熊国大妞,黑丝网袜,大腿一抬可以轻轻松松的到你的头顶,每次出场都会爆发一阵疯狂惊叫。
不仅如此,在勋爵还会常常遇到一些艺人、明星,甚至有天王级别的巨星也在勋爵露过面,并且唱了七首歌——当然,从此之后,再也没有天王级别的巨星到过天阳。
“我们就去勋爵!”
英女王摇头道:“换一家吧,那里水太深,不太合适。”
“水深?”老白不以为然,一个马里亚纳海沟潜上来的人你和我说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