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大战结束了,罗斯军毫无疑问的得到了最终胜利。
即便这场胜利来得有些出人意料。
“普鲁士人?就这?你们举重兵而来攻击我,难道真的不做好准备?现在被我轻易歼灭。”
虽然伸出第一线,留里克最终也没有刺杀一个敌人。
他的战士们下意识的保护自己的王,因而一个个冲在第一线,他们构筑起的盾墙互相嵌套坚不可摧,最终是将敌人挤压至死……
罗斯骑兵罕见得在最后阶段发动集团冲击,再把逃敌冲了个七荤八素后,他们再追杀最后落单之人将之金属斩杀。
到处都是晃动的身影,战士们忙于打扫战场,他们照例给弥留吐血之敌仁慈补刀,也在尸堆中寻找有价值战利品。
铁剑、手斧、短矛,林林总总的武器收拢起来。
见多识广的战士们发觉自己的武器比敌人的东西更好,那些锈迹斑斑的手斧刃部并不尖锐,所谓铁剑也是一踩就弯。“也许,二十年前的父辈会把这些东西当做宝贝吧。现在我们有更好。”大家的心情有些遗憾,废铜烂铁堆在一起成了小山。
谁会喜欢这样的战利品?
瓦哈瓦宁带着他的人在激战时忙于对空肆意放箭,人们忘记自己抛射了多少发,而今戴着鹿骨扳指的拇指麻木,双臂也在隐隐作痛。
他们奉命回收箭矢,这些黑发的矮个子们也纷纷在尸堆中拿到了他们心怡的“废铜烂铁”,即便是生锈的
斧头,他们带回去重新打造一些也很好用,毕竟掠夺战利品可是不需要付钱的。
夕阳橘光照在大地上,附近的森林被海风吹得沙沙作响,风声掩盖了人们的呼唤,而广大战士们持续在庞大战场游走,个别人甚至撬开死者的嘴巴,妄图从中找到金牙。
留里克找一片干净地,将杂草搂到一起充当草甸,一下子坐上去,将钢剑插在身边,静静得让夕阳将自己的脸照得橘红。
须臾,菲斯克带着骑兵队浩浩荡荡归来。
这位光头将军一眼就看到了金发已被照成橘红的大王。
他匆匆下马,握着剑柄快速走来,站在留里克面前一个滑铲又华丽坐下。
“我们打赢了。唉,感觉赢得并没有很光荣。”菲斯克带着笑意说道。
“也许吧。”留里克点头示意:“现在看来,也许你带着骑兵队即可将这些民兵都消灭。他们何其嚣张,连甲衣都不带就向我们寻仇。”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他们的行动速度极快。”
“这一点我必须承认。可是,单纯的快有什么用?”在夕阳中坐于尸横遍野的战场,一种悲怆感涌入留里克的心头:“和普鲁士的战斗从未在我今年的设想里。”
“事情已经发生了,而且……我们已经杀了他们数千人。大王!”菲斯克提了个醒。
“有建议?”
“有的。也许我们可以乘胜追击。他们行动快一定因为不远处就有他们的村庄,我们可
以乘胜追击再去掠夺一番。”
“不必了。”菲斯克想不到留里克的否决极为干脆。
“为什么呀?”笑意迅速化作疑惑,菲斯克伸长脖子慨叹:“只要给我一点点时间,骑兵即可找到他们的村庄。即便在这群一身刺青的穷鬼那里找不到金子银币,至少可以找到一些粮食。现在正是他们的秋收,我们可以洗劫他们的粮仓养肥我们的马匹。”
“是这个道理。不过我不像再在这里耗下去,战马现在也都累了,难道你指望我下令许可你现在展开新的行动?亦或是许可你明日去南部武装探查?够了!我们将离开这个浪费时间的地方。本来我们就只计划随便找一个海滩做临时营地过一夜就走,现在已经消耗了太多时间。听着!我要早点去波美拉尼亚,尽量早点去汉堡。”
见留里克态度如此坚决,菲斯克识趣地勾下头:“好吧!好吧……所以我们何时开拔?依旧按照原计划?”
“就按原计划。明日上午出发!带走有价值的战利品,其余的东西,尤其是这所有死尸就放在这里。还有!”留里克特别强调:“我们的临时营地就在普鲁士人的祭坛。它明显就是个大祭坛!当我们出发之际,末尾部队就在营地纵火。反正已经杀死他们数千人,想必以后也只能用剑与普鲁士人打交道,我不需要顾忌什么了。”
“大王不愧被奥丁祝福的英雄!我愿为
大王最后纵火。”菲斯克奉承道。
“可以。在那之前,今天夜里我们必须为这一战牺牲的战士做一场葬礼。”
一场大战结束了,即便罗斯军占尽优势,由于最后阶段两军还是变成了白刃格斗,极少数的罗斯战士的要害中了矛而牺牲。
十多人战死了,又有五十余人不同程度受伤。罗斯军的甲衣与组织性令其占尽优势,如此极端的伤亡比已是一路走来军队的常态。
不过要在一夜时间将战士的遗体烧成灰烬是难以做到的。
之前战斗第十旗队的牺牲者,他们的遗体依旧在滨海的柴堆里熊熊燃烧,当今日战斗结束,烧黑的骸骨仍然窜着火苗。
好在随军祭司们留守在营地,当牺牲者运了回来,索性就按照北欧的另一种传统为他们集体做一场海葬算了。
滨海沙滩立下一圈木桩,以此作为临时的石船祭坛。
这一夜,维莉卡、乌鸫以及其他少女祭司们,她们换上素白长袍手捧油灯,为安置在祭坛中的战士遗体唱一首挽歌。
罢了,遗体全部安置于一艘长船上,船上在堆砌大量的柴火,又倒上了一些润滑武器元件的油脂,待点火后,这艘船被战士涉水推入海洋,任凭它向波罗的海深处漂去。
最终战士的一些头发与其相应的随身物品、能证明身份的铁片铭牌都被安置在独立陶瓮,封装后即为陶棺。它们会与之前战死者的陶棺放在一起,当战事结
束后安置在都城的公墓。
这一夜的葬礼仪式为数千人参加,滨海的篝火组成一条亮带,战士们齐刷刷得看着那艘火船漂入远海,直到目视它消失无踪。
“他们是这样的结局,如果我死在法兰克,想必也是如此吧。还不错……”
战死不以为丧失一切,现在大王是如此对待过早战死的兄弟,待到了法兰克和强大敌人搏杀,自己若是战死应该不会曝尸荒野。遗体化作灰烬或是沉入大海,总会有一部分长眠于公墓。
即便大家深信战士牺牲了灵魂会立刻前往瓦尔哈拉,不过广大罗斯战士是罗斯-斯拉夫混血,年轻的战士们自然受到了斯拉夫母族的文化的影响。
深埋地下进入冥界,地下深远之处有着斯拉夫人的万神殿,与瓦良格的北欧信仰中的高天之上的阿斯加德和瓦尔哈拉完全反过来。
谁知道死后的灵魂去哪里呢?
只有祭司们会纠结这些虚幻的东西,年轻的战士们相信法兰克是个蕴涵巨大财富之地,还是多去思考一下远征之路还需多久。
仅需半天时间,滞留在战场的死尸就开始腐烂发臭,再搁置两天就会成为灰白色,整个区域也会变得臭不可闻,任何人置身其中就可被臭气熏得窒息。
但对那些食腐动物而言,血腥味引得动物们骚动,当它们注意到强大的“两脚东西”全部离开,狼、狐狸、熊、乌鸦……林林总总的动物便会加入这
场入冬前的饕餮盛宴。
这一夜风平浪静,本欲休整一整天的战士们还是大肆活动了一番筋骨。
步兵有所损失,骑兵则毫发无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