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电脑屏幕上,显示着一条博文。
高大的裹受驷:最近热映的电影《与美同行:得与失》,和本人未出版的书稿,情节严重雷同,以下是本人的自证,希望着名导演杨克,能给本人一个解释@杀杨克。
配了好多张图,杨克连打开的兴趣都没有。
安茜看过之后问道:
“要做回应吗?”
杨克点点头:
“当然要,正好还没决定,拿出来多少钱盖学校呢。”
杨克扭头对劳伦斯说道:
“那边应该是上午,把作者叫来,还有福克斯的人,也叫来,麦克影业也来点,让他们抓紧出发。”
劳伦斯拿出来手机,开始打电话了。
杨克用自己的电脑,发了一条围脖。
杀杨克:明天下午五点,京城饭店宴会厅,当面对质,记得带律师,欢迎记者朋友们到来,吃饭我请。
看着杨克发完,安茜问道:
“你交待作者,就是为了等他?”
杨克一脸难受地看向安茜:
“我连他是谁都不知道,我还等他?虽然你是我老婆,但你也不能恶心我。”
安茜歪着脑袋问道:
“那他是谁?你好像知道他。”
“去年有个案子,我在网上看到过,这人贼恶心,我跟你说……”
“那你还是别说了,我怕恶心。”
“晚上吃火锅吧。”
“杨克!我打你了!”
第二天中午,跟睡醒的来客们一起吃了个饭,聊了一会,杨克就让他们歇着了。
下午四点半,众人一起出发,前往京城饭店。
拉着安茜下车,杨克对周围密密麻麻的记者们说道:
“各位,都上去,再围着就上不去了。”
看着布置的跟辩论会场一样的宴会厅,杨克拉着安茜漫步走到了指定的位置,全程一眼都没往某人的方向看过。
示意众人落座后,杨克才和安茜坐到了椅子上。
裹受驷先发制人,站起身说道:
“杨克导演,对于你的电影,和我的书稿雷同一事,你怎么解释?”
杨克示意了一下自己的律师团长,没有开口的意思。
律师团最首位的律师站起身来,说道:
“裹受驷,你能为你所说的话,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吗?”
裹受驷身旁站起一人,说道:
“我是裹受驷先生的私人律师,裹受驷先生全权委托我,回答所有相关问题,裹受驷先生可以为他的话,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杨克的律师团长点了点头:
“我们看到电子版的日期,是2006年12月,还有更早的日期吗?”
对方律师说道:
“手稿的日期是在2006年6月,已经申请笔迹形成时间鉴定了,鉴定结果很快就会出来。”
律师团长笑了一下,说道:
“没必要了,杨克先生的剧本,在2005年4月,拍摄蜘蛛侠的期间,已经在好莱坞做了备案。”
裹受驷完全没有任何惊慌的情绪,淡然说道:
“那不知道杨克导演有没有听说过一本书,《穿普拉达的女王》,我是看了这本书,产生的灵感,但杨导的电影,和这部小说情节,一模一样,我联系过作者,作者的答复,各位可以看这段视频。”
杨克的律师团长开口说道:
“等一下,那位作者在现场,我们可以请她往前站一站。”
裹受驷闻言,心里忽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视频播放完后,律师团长示意作者讲话。
作者对着话筒,用英语说道:
“那个人问我能不能听见,我点头表示能,问我版权是不是在手里,我点头表示在麦克先生手里,问我是不是卖掉了,我摇头表示不能说,问我卖不卖,我摇头表示真的不能说。”
旁边的翻译,把这段话翻译完后,裹受驷大声喊道:
“不可能!她的行为,和她表达的意思,完全不一样!”
律师团长说道:
“她的行为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手里有杨克先生在2000年购买版权的协议,还有当时的税务证明,日期都很准确。”
裹受驷气急败坏:
“那为什么不说这部电影是改编的?整部电影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到过这部小说!”
“因为在2003年,福克斯公司曾给杨克先生打过电话,希望运作这部小说,将其改编成电影,杨克先生答应对方,等华国版本的拍完后,把翻拍权卖给对方。”
律师团长接着说道:
“等对方拍完了,对外公布与美同行,和福克斯的作品,都是同一部小说改编,作为宣发的一种手段,但现在被破坏了。”
“那么在场的各位,事实很清楚了,裹受驷说杨克先生的电影,和他未出版的书稿雷同,然后又说杨克先生的电影,和一部已出版的小说雷同,目的到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