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段晓晨的发型,也参考了她在“诛仙”里的碧瑶扮相,使用了较为复古风格的发髻,并且用一根漂亮的凤钗簪着头发。
这一瞬间,仿佛有无数蜜蜂飞来,嗡嗡嗡地,是现场记者们情不自禁的交头接耳。
段晓晨这一亮相,立刻谋杀了许多的数码相机内存。
现场的各路媒体记者抓着相机拍个不停,闪光灯将红地毯附近照得宛如白昼。
杜采歌和段晓晨缓缓地沿着红地毯,走向场馆内。
在斯台普斯球场的门口,竖立着几位篮球明星的铜像,姿势各异,都是他们各自标志性的动作。
杜采歌对篮球有稍稍的了解,至少湖人队的科比、奥尼尔等还是比较熟悉的。
不过因为蝴蝶效应,蔚蓝星的这些篮球明星并不是地球上那一批,因此杜采歌一个都不认识。
看了几眼,他就收回目光。
他和段晓晨的耳边响起此起彼伏的惊叹。
“她太美了!哦,我感觉我又恋爱了。”
“天呐,她是谁啊!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眼睛,这真的是段么?”
“我一直都知道段很美丽,但今天我才知道,原来她可以美到这个让人震惊的程度。”
“竟然是什么,吸引了这位女神今晚降临人间呢?”
“你说话太酸了。不过很恰当。除了‘女神’,我想不到别的词来形容段了。”
“我突然觉得她旁边那个男人很碍眼。”
“别闹,你眼瞎了吗?那是海明威,天才音乐家,导演,作家,亿万富翁。”
“你说得没错,我知道海明威的那些头衔。但还是很碍眼。”
“……好吧,其实我也有同感,他真的很碍眼。”
杜采歌突然觉得这红地毯走起来一点也不舒服。他小声说:“我想走快一点了。”
段晓晨不乐意地撒娇:“今天我打扮得这么漂亮,你就让我再享受一下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嘛!”
杜采歌目视前方,“等你去拿起‘最佳流行女歌手’的奖杯时才是真正的万众瞩目。”
“讨厌。我可是花了2个小时打扮呢!人家走红地毯都要走一个小时。你总不能让我1分钟就走完吧!总得留点时间给那些记者,摄影师,让他们给我拍几组美美的照片吧!”段晓晨哀求道。
这就是段晓晨和许清雅的不同了。
许清雅是对娱乐圈的一切都不感兴趣,对万众瞩目、镁光灯闪烁、粉丝的狂热喜爱等都丝毫不感兴趣。
她对当明星这件事,很无所谓。
而段晓晨呢,其实很享受被追捧、被喜欢、成为众人注目焦点的感觉。
她喜欢当一个明星。
不仅仅是因为明星赚钱,也因为明星这个身份所附加的一些东西。
杜采歌终究还是觉得对她有所亏欠,所以放慢了脚步,迁就她一下。
段晓晨右手挽着杜采歌的手臂,左手叉腰,优雅地微笑着摆出pose给摄影师们拍照。
杜采歌看着她,闪光灯打在她的脸上,仿佛给她如玉的肌肤又打磨得更加温润光泽。
段晓晨是美的,她的身材虽然堪称大华娱乐圈T0级别的,但她平时并不走性感路线,从不以“性感”著称。
她其实也挺适合走古装风,那种优雅、小家碧玉般的风格。
尽管她学历很低,高中还没毕业,可偏偏有股知性的味道。
这半年来,自己不在她身边,她就已经征服了大半个星条国。
今晚,正是她加冕的好时机!
民间常用“鱼跃龙门”来形容命运的一次转折,一次飞跃。
但对段晓晨来说,这不是“鱼跃龙门”,而是厚积薄发!
她前半生所受的苦,从今夜开始,将得到报偿。
杜采歌不确定自己能陪在她身边多久。
他没觉得自己是个道德君子,一个好男人。
对待感情,他没有那种忠贞不二的自觉。
或许某一天,他会厌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