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短篇小说)张宝同 2018.6.30
就在她为此事伤心烦恼时,有人又来替那位段长的公子当说客。在同学们的劝说和鼓动下,她的心里乱得更厉害了。几经考虑,她决定要和我离婚。可是,父母坚决不同意她离婚,说我忠厚老实,没有什么不好的。她一时没办法离,就一直跟我在拖着。
我这人实际上不属于那种居家过日子的现实主义者,而是一种生活在文学中和想像中的理想主义者。我从来不注重每天要住在哪里,要吃什么好饭好菜,只要让我能安安静静地呆在一个地方写作,我就会感到舒心自在。尽管我是个理想主义者,但我不会责怪别人的世俗和追求,前题是你不要影响我伤害我。可于凤娟明明知道我家在外地,没有房子没有家产,如果她决计要找个有房子的男人,就不该来找我,更不该跟我谈恋爱和结婚。否则,我就可以跟那位姓严的姑娘结婚,她家的房子光是在市中心就有三套,还不由我们随便住?
知道这事之后,我坚决地提出离婚。此时我们已经分居两年多了,孩子也都有两岁多了。我不想再等她了,我深切地感受到跟一位不爱你的女人在一起生活该是一件多少痛苦和羞辱的事。因为害怕丢人,我一直把我们闹离婚的事瞒着,没对任何人透露。可是,学校里的一位女教师不知怎么知道了我要离婚的事,就把她的妹妹介绍给我。
她的妹妹是去年离的婚,原因是老公在单位负责多种经营,手里有些职权,跟别的女人有了私情,让她知道后,就跟老公离了婚,三岁的女孩由她抚养,老公一次性支付了五万元的抚养费。因为我和于凤娟还没有离婚,所以,我还不想过早地跟别的女人谈婚事。不管咋说我还是个非常传统和正派的男人。可是,那位女老师却把妹妹带到了学校跟我见了面。
那女人叫崔秀玲,比于凤娟还年轻漂亮,是报话大楼的话务员,气质也比于凤娟高贵文雅,因为人家本身就出生在富贵人家,父亲是供电局的局长。这让她很有种富贵人家大小姐的气质和风范。也许人家是出自于大干部家庭,对房子和钱财都不放在眼里,一开口就跟我讲理想讲文学讲追求讲境界,一点都没有城市小市民的那种世俗和习气。这在女人当中是极少见的。谈论这些刚好是我的长项和优势。所以,我们一下子谈了两三个小时,大有相见恨晚和相知恨晚的感觉。离开时,她一定要拜我为师,要跟着我学写作,说有空了还会再来拜访我。
我觉得这女人很讨人喜欢,要是能和这种人在一起生活,那将是我一生的幸运。可不,平生知心者,屈指能几人?人生在世能得一知已足矣!但我还是对那位女老师说我现在还没有离婚,和她妹妹的事只能等到我和于凤娟离婚后再说。她说那是当然,但两人先见上一面也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