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倾城想了想,继续道:“可以的话也可以把纸弄得稍微厚一些,硬一些,这样也可以将一张纸反正两面一起写。”
季锦书闻言立刻就皱起了眉,摇头道:“就算纸质再厚,稍微有功利一些的人写字便可力透纸背,墨水总归会阴,两面书写,两面全都看不清, 不妥。”
萧倾城:“那硬笔呢?”
季锦书以前倒是没听过这东西,现在一听也知道是萧倾城,想要拿出来新的发明。
当即来了兴趣,询问道:“何为硬笔?”
萧倾城想了想,招来碧翠,“你把我那碳笔给我拿过来。”
萧倾城虽然平时不怎么爱动纸笔,但有时候去研究院的时候,也需要给研究院的人画图看。
研究院那边的图纸都要求到精确到一定程度,还要能看的十分清晰,自然就不能拿毛笔在顶上乱画,最终融成一坨。
让她自己拿石墨做铅笔她也没那个闲心,干脆拿两块木头,把碳棒往中间一夹,也算是一根“高铅度”铅笔了。
季锦书接过碧翠拿过来的“铅笔”,细细打量了一番,之后在纸上试了一下,微微皱起眉。
“与硬笔的用力点不同,使用起来不太习惯。”
至于说为什么不太习惯,自然是因为书写的过程中,他稍微一用力,铅笔炸铅了。
萧倾城看他用使用毛笔的姿势使用铅笔,丝毫不给面子的直接笑出声。
“用法不对,你太使劲儿了。”
说着,像教小孩子一样,双手握住季锦书的手,手把手的教他如何使用铅笔。
起初季锦书用的也不怎么习惯,毕竟以前没这么拿过笔,想要改过来还挺不习惯的。
可是写字写的多了,季锦书就发现了这东西的好处。
先不说别的,起码写个几百个字他都不用蘸墨,而且使用时不用研墨,若是出门在外,想要写些什么东西用起来就是很方便。
配上萧倾城那种被钉在一起的本子,出门在外想要记录一些什么再好用不过。
于是果断点头,“不错。
若是真的能量产,会省去很多麻烦。
注解订书成册,只要记录上所在的页数,翻译起来也会很方便。”
萧倾城也点点头,“可以在开始的几页上写上哪一页里面写的是什么,这就叫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