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了,宋小军可能要多付出一些代价,比如赔偿,还有一些其他的问题。
但如果真的要打官司,那么国家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唯一的区别在于萧小梅再赔偿,或者说她的要求不一定能够理想。
但是相对来说,宋小军要付出的代价就更大。
先不说十年,就说两三年,这也是他不能接受的。
他有他的工作,一旦自己真的要被判刑了,那个小三还会跟他?
到时候自己的工作没了,名声也臭了,还有一个坐牢的背景。
再加上那个小三可能还会索要赔偿等等,那么他就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萧大壮笑了,既然对方服软了,那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
萧大壮拿出了一份认罪书,以及一份离婚协议书。
这份离婚协议书上的,萧小梅已经签过字,按过手印了,也就是说接下来就等着宋小军按手印签字了。
离婚协议内容大致是这样子的。
两个孩子,一人一个。
现在宋小军他们夫妻所居住的这套三居室,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双方都有居住权,如果要买卖或者是拆迁啥的,所有的赔偿一人一半。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赔偿。
现金赔偿。
宋小军一次性支付10万块钱,给女方,也就是萧小梅作为离婚补偿以及孩子的抚养费等等。
其实这款离婚协议配不上,太过分。
萧大壮主要考虑到,宋小军可能会狗急跳墙。
如果到时候真的要是打官司的话,赔偿可能是有的,不会有这么多。
另外一点就是房产,他们现在所居住的这一套房产,说白了,是宋小军父亲给他们做婚房用的。
房产证上并没有 萧小梅的名字,只有宋小军。
也就是说这个房产属于婚前财产!
如果真的要打官司,法院判的话,这个房产权萧小梅是没有份的。
不过考虑到萧小梅的户口在这里,那么法院也会酌情考虑。
起码也要给一个住的地方,简单的说就是宅基地。
不管是谁,只要有户口,他就有居住权,有了居住权,国家就要提供宅基地。
这一点就算是普通的老百姓都懂这个道理。
宋小军看的这个离婚协议书,再看了看萧大壮和狗剩子等人。
最后一咬牙,还是签了字。
有了这份离婚协议书,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
约好了时间,三天后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件事情也就算告一段落。
如果没有拆迁,那现在这栋房子也就是说萧小梅有一半是她的。
她要是想回来居住,宋小军是没权不让住的。
如果要是拆迁,上面就会按照你的房产还有你的人口,然后计算你接下来的赔偿金和住宅面积。
在这个年代的拆迁赔偿,条件还是相当优越的。
如果真的要拆迁了,萧小梅最少也能分到一个三室一厅或者是两室一厅的独立房子。
这样,她以后的日子也就算有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