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想一想的话,行当里的各大世家,好像都有类似的问题。
在世家门阀中,都有那么一小撮拔尖的人物,整个家族集团,也只能靠这些人来撑场面,至于其他的族人,实力大多比较次,靠着家族供给还能混口饭吃,要是到了外面,也混不出什么名堂来。
反观那些由外姓人组成的门派,门中弟子的实力都不会太弱,就算当代门人全都资质平庸,出不了几个顶尖高手,对整个门派的影响也不大。
所以在我们这个行当,世家门阀总是比不上名山正派。
仉寅办事的效率向来很高,我这边刚刚结束了战斗,他就带着派出所的人来了。
最近这两天,滨海东路上的片警们也被折腾得够呛,先是有人跑到饭店里驱赶顾客,后来又接到群众报警,说滨海路的路口被人给堵了,现在又出现了打群架事件,关键是,所有的与事人全都姓仉,三个案,都属于家庭内部矛盾,只要情节不是特别严重,只能当作民事案件来处理。
这些在局子里当差的人,最不愿意碰到的,就是这种关系复杂的民事案件。
我在路口动手打了人,不用想,肯定要被带回局子里盘问,仉如是派来的那些人,因为有非法集会和聚众斗殴的嫌疑,也被带了回去。
不过我前脚刚进局子,没过多久就给放出来了,反倒是那些挨打的人,直到当天晚上都没能放行。
说起来,我这么快就能出来,还是托了那些围观群众的福。
听仉寅说,看着我被带走,很多在附近围观的人就不乐意了,人群里有个六十多岁的大妈,还拉着了一个小民警,一脸愤懑地质问,为什么要把见义勇为的人也带走?
在他们眼里,我就是一个见义勇为的英雄,仉如是派来的那些人,则是群混社会的。
这帮人堵着路口就不说了,关键他们还主动行凶啊,之前从滨海东路冲出来的那两个店家,虽说都是一副要找人打架的样子,可他们并没有先动手,反而是仉如是派来的那些人按捺不住了,这两个店家一冲进人群,当场就被控制住,更别说在仉如是派来的这帮人里,还有一个拿着凶器的。
其实那家伙手里的钢管,也就是拿来自卫的,毕竟都是一家人,家里的各门关系又复杂得很,只要没有生命危险,他也不敢主动出手。
可在围观者的眼里,事情就变了味,眼看两个店家被抓住,他们就开始担心,那个手持钢管的壮汉,怕是要动私刑了。
还好在这时候,有一个年轻人突然出现,他身手了得,不惧危险,解救了柔弱的店老板,也给当地的黑恶势力好好上了一课。
这是弱势群体打败黑恶势力的典型案例,是一场振奋人心的战斗。
而所有的一切,都是实用事先设计好的。
围观群众是他设计引过去的,仉如是之所以会派人去滨海路路口,也是中了实用的计。那些被仉如是派过去的人,之所以那么激愤,肯定也是实用搞得鬼。
从局子里出来的时候,仉寅还对我说,之前被压制住的那两个店家,当天上午就被实用送去做法医鉴定了。
虽说只是被压制住,没有挨打,可仉家人常年练武,手上力道都比较大,加上仉如是派过去的人,本来心里就恼怒,虽说明面上不敢动手打人,可暗地里还是会下下黑手,撩撩黑砖什么的。
两个店家再被压制的过程中,身上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淤青,另兼多处软组织挫伤,其中有个人被压住了穴位,听力还出现了一些问题,法医鉴定结果:轻伤。
而被我打趴下的那些人,受得伤绝对不比他们重。
这么一来,我的行为,就变成实打实的正当防卫了。
我在接手旧货店的生意之前,是背过和的。
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八条则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负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仉如是的人对两个店家造成了轻伤,这已经是“正在进行不法侵害”了,如果不在第一时间立即制止,店家们就可能受到更大的伤害。而我出手的时候也留了力道,没有把那些人打得太惨,只是解除了他们的战斗能力而已,完全没有超出正当防卫的合法限度。
换句话说,仉如是派过去的那些人,白挨了一顿打,顺带着还要在号子里吃几天牢饭,我打了人,一点责任没有,弄不好当地派出所还得给我个锦旗,特意表彰一下我见义勇为的壮举。
其实我真心觉得仉如是挺可怜的,碰上实用这样的对手,他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可他的霉运还在继续发酵,回到老巷子的时候,实用就对我说,黄玉忠马上就要摆脱仉如是,投靠到我这边来了。
我问实用这是为什么?
实用的回答听起来有些怪异:“其实黄玉忠最反感的,就是仉如是那样的人,他和仉如是联手,只是为了眼前的利益而已。所以,在见到你,听说了你做的事以后,他一定会来找你的。”
我也是纳闷儿了:“你这个‘所以’,到底是怎么来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