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兰,真是个好名字。”
祝雅珩小声念叨着,看着握在手里的瓷瓶,嘴角勾出的笑容里全是怀念的气息。
在不久之前,自己身边也有一个看起来忠诚无比的姑娘,她每日在自己耳边唠唠叨叨,有操不完的心。多少次自己想干脆毒哑她算了,但听不到她的声音,自己又是如此的想念。
想着想着,祝雅珩嘴边的笑绽放的愈发鲜艳,要是那人看见了定又要说她家小姐一颦一笑,羞煞百花了。
日子若是能够随意定格该有多好呢。
门外脚步声忽然靠近,祝雅珩闻声收敛心神。
“姑娘,那丫头已经在院里跪了许久了。”
风茉虽然领会了祝雅珩的用意,但寒风瑟瑟,多少也是有些不忍心的。
“她倒是自觉的很呐。”
祝雅珩习惯性往屋后的方向望去,以往,那里总会站一个人。
“莫理她,替她处理了额上的伤口,只要她不出院子,爱做什么都随她吧。”
拢了拢衣袖,祝雅珩起身朝书桌处走去,多日不曾写字了,这心性都浮躁了许多。
祝雅珩的字不似寻常女子的娟秀,她自己觉得那种字体看起来太过小家子气,尤其是写楷书时,一字一顿,太不流畅。她独爱草书,狂放潦草却处处章法,看似行云流水,实则出其不意。
喜欢归喜欢,架不住她总自己改写法,因此她的字好认又不好认。
许乐彦第一次收到祝雅珩的字条时,连猜带蒙,费了很久,才明白了大意。
后来跟祝雅珩提起时,那人不以为耻,反而得意洋洋地对许乐彦说,那不是很好吗,哪怕是被旁人捡了去,他也看不懂我在说什么。
反正说了她祝雅珩也是不会改的,许乐彦起初抗议过,随着相处的日子越来越久,也就随着祝雅珩去了。
久而久之,祝雅珩的字许乐彦每一个都能认出来,但好像也只有他能认出来。一同看信的书卿永远像是看天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