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啊,我这次来找你,不是为了逼你认我的,你回去之后自己缓一缓,千万不要想不开离开荀家啊,荀家的人对你还不错,你过得这是神仙日子啊,但我呢,却没本事让你过上这样的日子,
你跟着我只会受苦,我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才来找你的,顾瑾那个小贱/人自己发达了就不管我,还几次三番要把我送进监狱,
你/妹顾珠又被男人抛弃,带这个孩子也没得一分钱,眼看着我们日子过得太难,就要饿死了,我只好来找你了……”
刘春芳吃饱喝足,见荀菀不吃连忙吃剩的都打包了,回去热一热,明天还能再吃。
回过头一看荀菀的样子不太对劲,知道她是受不了这样的打击,一边抹着泪,一边体贴的说着。
荀菀还能不明白刘春芳是个什么意思吗,看了她一眼,从身上掏了八百块钱出来。
“这是八百块钱,足够你在京市舒舒服服地过几个月了,你去租一个好点儿的房子,不够了还可以找我要。
但是这钱给你之前,你得先答应我的条件,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能再来骚扰我,更加不许去找我爸妈,甚至以后看见顾瑾都要躲得远远地。
如果这件事情让我爸妈知道了,我们只能鱼死网破,我当不成荀家的女儿,也再也不会有钱给你了,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对于这个缺席二十年的亲生母亲,荀菀没有一丁点的母女之情,反而充满了厌恶。
她也非常明白刘春芳绝对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刘春芳只是当初贪慕虚荣,想要把她送到荀家过好日子,然后也跟着享受荣华富贵而已。
既然这样,那用钱来威胁刘春芳就是最好的。
“放心吧!我的好姑娘,你说的这些我肯定办到,其实我也不是想要威胁你做什么,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没其他法子啊!
只要我能继续呆在京市,饿不死,我肯定不来你跟前惹你烦……”
刘春芳可不想没了这金疙瘩,立马就拍着胸/脯保证。
荀菀皱着眉头把八百块钱递给了刘春芳,刘春芳立马接了过去,把脚翘起来,沾着唾沫数了一遍又一遍,美滋滋地揣在兜里说,“那行!姑娘,你回家去吧,我先回去了,有啥事我打电话给你。”
拿到钱,刘春芳比兔子溜得还要快,横着腰往外走。
外面冷风嗖嗖,本来刘春芳还觉得有些冷,这会儿只觉得浑身热血沸腾。
这从亲闺女手里要钱就是比顾瑾那个白眼狼那儿的容易的多,荀菀出手还真是大方,想想荀家那可真是个金窝窝,她亲手把闺女送进去,两个人下半辈子都不用愁了。
以后,她就靠着荀菀,说不定还能在京市买房子,在这城里成了名正言顺的京市人。
这一出手就是八百,下次说不定就是一千二了,买房子指日可待。
其实刘春芳并不知道,八百是荀菀现在身上所有的钱,荀菀被这件事情搅得心慌意乱了,这半年的零花钱都用光了,就是为了让刘春芳少来找她。
却没想到,刘春芳的贪欲哪里是这么容易填平的,当初刘春芳把荀菀送到荀家,就是为了更好的吸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