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昊宇,吃饭了!”
他放下手里晾稻谷的耙耙,“柳大哥,阿书在叫我们。吃完饭休息下,我们在打。”
这会天有点太晒了,昨天下午打的稻谷,才晒了一中午,水分已经蒸发好多,看着颜色变的干了都。
“大哥、昊宇,你们快洗手吧!饭好了,先吃饭,吃完我们一起打。”
“我去!阿书,你真厉害牛!”
桌子上一盆大米饭,看着白花花的大米饭,他感觉他眼睛都冒金星了、豆角炒肉、还有酸菜炒肉,还有猪脚,还有青菜蛋汤。这都是你做的吗?看着好有食欲!
“哈哈!我哪有你说的那么厉害呀!都是家常便饭,跟大伯母学的,你赶紧坐,大哥你也坐。
今天米饭做的多,我大哥不怎么会做饭。他自己将就吃无所谓,你可能吃不惯。”
嘿嘿!他赶紧从饭桌上移开眼睛,看向柳博天。
只见他脸上还是淡淡的,这和往常完全不一样的菜,好像对他没吸引力一样。他赶紧收回视线,回答道,“嘿嘿!都好、都好。”
“辛苦阿书了,我们赶紧吃吧!”
啧!真不错、好吃,这豆角炒肉烧的干干的,吃起来香辣香辣的,常年在这饭桌上不到的“常青树”酸菜,居然也比以往好吃了十倍。
筷子夹菜的速度都比以前快了好多,突然半个猪脚放在了他的碗里。
抬头一看,柳博天放的,他把他自己吃了一小部分,多的放他碗里了,“柳大哥你干活辛苦,你多吃点。”
刚想夹给柳博天时,他看了我一眼,怎么说呢!你不吃试试看。
那个,(?_? )他筷子一转,夹了片炒的五花肉放柳博天碗里。
没办法,迫于压力,不敢把猪脚还给他,但已经伸出去的筷子了,也得礼尚往来不是。切,他说的好听,其实他也想吃猪脚呢!
可能是来这里一周多,没吃过合口味的饭菜了。今天吃了两碗饭,多半菜都下他的肚子里,啊!吃的可真撑。
柳博天看了下对面的少年,看来他平时做的饭确实不好吃。这几天他们每天吃饭,少年都是只吃一点点。
他想最近也想做好吃点。给少年改变下生活,奈何他做饭手艺确实不行。
大伯母教他们做饭时,他和阿书两个一起学的,可是阿书就是学的比他快,也比他做的好吃。
想起刚来这里时,做的第一顿饭,也许他确实没做到的天赋,苦涩难以下咽。当时阿书还笑他,以后他做饭养活他。
少年来了以后,他已经自己做饭一年多了,不说好吃,但比他以前好吃多了,所以他为没想少年吃的少,是以为太难吃。
最近收稻谷,他也没时间打猎,也没时间去镇上。紧有的吃食就是家里种的那些青菜、一坛压的酸菜,和为数不多的米面了。
看少年今天吃的什么香,他心里有点不是滋味。他知道自己做饭不好吃,但他自己习惯了,倒无所谓。
忘记了少年可能是富家公子,吃穿肯定是用了心的。
要是放以前他何苦为了点吃食操心,唉!算了,都是过去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