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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此时感到难受,有一种热血涌起又无疾而终的空虚感。
正所谓人靠衣裳马被骑,换上新衣的约翰打算去警局一趟。
陈信不过十六,穿过来也就十八,反倒痴长两岁。
这么看,他心里年龄也就14岁,还是青春伤感文学的年纪。
伸手轻微按压左腿包扎好的伤口,
强烈的疼痛感传来,大概是绯红日的缘故,
约翰只感到宁静、匀称、平缓。
记得出了少许汗,可是又仅觉得凉,
灵性圆润,状态好得不得了。
实在没什么可想,
“赞美愚者罢。”
约翰反倒深刻明悟了东区人民那股子闲散劲儿,
不经感慨,
自己说的、想的、还是陈信,精气神却越发向约翰了。
一个好幻想的学生,一个晋升到猝死的准值夜者,反倒成了这副模样。
只能说,神秘学这玩意儿,
没道理的。
罢了,只是觉得空虚。
勾栏听……
咳咳。。
以上为约翰走路时的脑补,他的脑子是一直有趣的,不太可能停下的。
他一边思考教崔斯特二人转说唱的可信性,甚至妄想将之推广至整个值夜者内部(尽管他深刻的认识到这只是他娱乐自己的手段),一边决定等会儿到警局时多要几把左轮枪,最好是有六发,或者七发子弹的。
毕竟‘神秘学是不讲道理的东西’而通识者乃至机械专家肯定有不一样的科学的感悟。
这是不冲突的,毕竟‘神秘学本就是不讲道理的东西’。
………………
约翰左拐右绕,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可惜,他打枪的机会落空了,
享利·劳伦斯远远的叫住他。
………………“为约翰·格尔曼和值夜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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