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停止了,又渐渐褪去,凝聚,回到了茫然的尘世。
“约翰?”
……
尽管约翰具有敏锐(感)的特点,但还是如同盒中人……套娃人一样,一点一点探索发现,却始终不得全貌。
就比如现在,或者说在兰斯‘被救助’后,他就被以一个几乎是作为‘殉道者’的而存在着;也就是说,随时会‘离职’,失控。
然而,我说,且明示过,莱文是一个可以类比雅各的‘一个疯狂的人’。
;当然,别那么严肃嘛,霍尔可是个正面人物,‘护犊子’嘛,某种意义上可以这么说,尽管呢,到底是在向着谁去‘护’,亦或者说,这是在干什么;可能,只是莱文先生与我们(常人)不同,有什么别致的想法罢,总之,他是个好(也就是说,是他认为;是对约翰好的)人的。
约翰得以自由,得以见一见世面。
所以,不必,也无需奇怪。哪怕他又一次晕眩。
‘事情就是这样’。
……
‘“喵~”’
嗯,这个好,用作下一章的开头……
不过现在,我想讲一些勉强能蹭蹭所谓‘人文主义’的东西:迷信,嗯,不过不是那个不能讲的东西,到底还是些没什么攻击力的闲谈;这么说吧,举个例子,
如果一个人,我们的律师常常有这种烦恼;他,被告和嫌疑人,总是不停的强调,粉饰,重复,当然还有开脱,这样的一个人,似乎沉浸在自己了逻辑里,,这个逻辑在他看来是如此的完美以至于不在需要其他新的‘证据’,于是满意的放弃了它,又开始沉浸在‘自我感动’里去了。
这太可怕了,律师先生心里会想‘天哪,你为什么不再拿出一点证据来呢,如果是那样,你就自己去说好了——哪怕法律并不允许当事人……’
这只是个例子,不过我想说(暴论)的实质是,一个虔,而非狂信徒,是需要,甚至圣(神)灵先生一直,时常提示和证明的。那他才能思考(与辩证)才能成为一个真实的信徒。
哦,对了,反例当然是有的,比如倘若有在(明明是)红灯时,或是横穿马路;(却)被创死了人,那可就是会有‘良心受谴责的’,毕竟生命高于一切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