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饲虎,有大气魄。
放到古代足以是个奇女子,可放到现在,那就是犯罪。
不该将自己的苦难强加到别人身上。
李响有些唏嘘,办案这么多年,很少见到如李梅这般为了报仇一条路走到黑的人。
大多都没勇气,也没不够聪明。
李雪等基本上已经可以断定死亡,虽说目前只是失踪状态,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但警方办案并不能以失踪长短来断定是否死亡,避免冤案假案,必须是要找到死者的尸体才行。
有这条法规的意义也很简单,避免结案后失踪的人突然出现了,会造成群众对政府的公信力下降,后果严重。
虽说现在没有李雪等人尸体的下落,可光从李梅的叙述和留下的证据,也能以另外的方式将宋龙拘捕。
“李响,通知巡察组的成员,该收网了。”
从临广下到梨花沟县,其目的只是因为查到关于宋龙的线索,那就顺着这条路线追查,现在已经差不多了,自然就能结束。
“分头行动,速度要快。”
“分成两队,一队赶往静香小区将张爽解救出来。”
“二队前往碧桂小区,取回证据。”
张爽是目击证人,也是受害者,对案件的证据盘有较大的作用。
当然,即使没有作用,该救依然要救。
“是!”
先取证据,再抓捕。
避免弄成无头公案,李梅的确是承认了。
光有口供却不行,因为没有一点实质性的证据。
万一这是个局呢?
故意让李梅说出这些话,从而让巡察组冲昏头脑,在没有得到完整的证据下直接下令逮捕,从而给巡察组下绊子。
这并非没有可能。
因为只要证据不充足,哪怕李梅承认了,也无济于事。
李梅的理由虽说足够,为妹报仇。
可这些年下来,李梅干的坏事太多了。
一切属实,足够枪毙。
谁能保证李梅不要命,也要报仇是真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