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们几个人就商量了一下,当然是拍广告,肯定要支付大笔的钱,一下子出去这么些钱,他们总要朝着老板说一下。
夏锦没想到他们几个能想的这一层,不过他原本也是这样想的,只不过一时没有抽出手来说这件事。
当时他们提了之后,夏锦虽然同意了他们这个做法,但是把他们的方案给驳回了。
毕竟服装跟吃食还是不一样的,要是拍广告按照之前那个样子拍的话,效果肯定不会太理想的。
而且找哪些人拍也是一个问题,他们之前找的人,现在身价已经倍增了,再去找他们的话,可能会有点贵。
虽然说是之前合作过,但是他们那一次的合作也不算是多么愉快,毕竟当时拍完广告没多久,这几个人就火了。
有些人火了,有名了之后就会迅速的膨胀,一些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都会这样,更不用说一些刚出社会的年轻人了。
他们火了之后拍广告的收入,是当时夏锦给他们的10倍之多,所以他们当然就不愿意了。
毕竟他们觉得,按照他们那个时候的地位,他们常应该把少了的钱,给他们几个补上。
毕竟他们觉得他们都那么火了,全国各地的人都知道他们,要是这广告播出去的话,肯定会给他们厂子里拉很多客户。
所以他们觉得有了底气,就想过来再跟夏锦他们谈判,但是夏锦他们才不惯着这些人呢。
毕竟当时已经签了合同,不管之后他们是火也好,不火也好,都是按照那个价钱给。
他们也应该按照合同里的方式,给他们进行宣传,要是违约的话,夏锦当时就害怕这些人,这样违约金设的可高了。
虽然说是现在有一部分的法律,还不完整,要是真的打官司的话,那可能不一定是谁输谁赢。
但是他们敢吗?毕竟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是公众人物,而且还是刚刚火的公众人物,没有什么底牌,也没有什么底气。
他们要是在刚出名,就闹出这么大的丑闻来,将来谁还敢用它们拍电视剧?不管这个官司是赢还是输,都对他们的影响巨大。
毕竟他们能活,那其他的人也肯定能活呀,而且现在大陆人,更喜欢港城那边的明星们。
所以说虽然他们知名度很高,但是有很多工作也是他们得不到的。
他们要是真的敢去打官司的话,到时候还不一定,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呢,毕竟时代瞬息万变。
所以夏瑾知道他们没有胆量,去打这个官司,也没有太多的时间跟他们纠缠。
毕竟他们现在火了,肯定要忙着挣钱呀,趁着还有人找他们拍戏,能捞一笔是一笔。
到时候就算是不出名了,他们也可以拿着之前挣的钱,活的潇潇洒洒的。
而且就像合同里说的那样,他们现在是火了,那万一要是他们不火的话,他们厂子不也吃亏吗?要是那个样子的话,那些人也不可能赔他们的钱不是。
虽然说有些人膨胀了,不知天高地厚了,但是他们当中还是有人,知道他们当时的处境的没有底气,让他们这个样子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