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犯罪嫌疑人最后还经过了十二公里以外的那个探头,不过这种可能性已经被专案组排除。
杜大用从调查材料里可以看到,当时游大河从环亚娱乐城驾车往家里行驶,在他自己驾车经过的那个监控那里可以看到,他当时经过的时间是当天晚上的十一时五十二分。
而这个已经经过的监控探头,距离案发现场仅仅只有三公里远,按照前面从娱乐城到这个监控卡口的行驶时间,再去综合这三公里因为当时天气的原因,游大河最后这三公里行驶时间最多不超过六分钟,那么游大河到达案发现场的时间应该是十一点五十八分左右。
再查看游大河被人发现及报警的时间为夜里的零点二十七分。
说明游大河也就是在最多不超过29分钟之内的时间被人杀死,这期间还包括车内现金和金器全部丢失,同时枪支和子弹也被犯罪嫌疑人带离现场。
看到这里,杜大用也觉得这个案子太像仇杀了!
首先犯罪嫌疑人应该是知道游大河当天晚上的行动轨迹的。
第二,犯罪嫌疑人如果设置障碍物或者停放车辆进行阻挡,但现场周围并没有发现有障碍物被丢弃在那里,那么将游大河逼停并且还能让其在大雨中进行下车查验,还能继续让游大河这名醉酒的警察对其不设防,那么会不会是游大河的熟人或者是熟悉的车辆?
第三,犯罪嫌疑人拿走游大河车内的现金和金器以及游大河放置于车内的枪械,然而在车内却并没有发现翻找痕迹,是不是犯罪嫌疑人很清楚游大河在车内放置东西的习惯?
第四,该条道路只有超过十点半以后才会减少车流量,就算当天雨水很大,那么车流量也不会按照犯罪嫌疑人可以设定的那样去实现控制车流量大小,那么犯罪嫌疑人是怎么知道自己在行凶的时候,在游大河车辆的后方没有车辆前来经过?
第五,5月11号案发,游大河当时头部被钝器击打正好是十一次,是不是有什么寓意?还是犯罪嫌疑人是一名男性伪装成女性的作案手法,伪装成除了第一次重击以后,力度逐渐减小,直至游大河死亡。又或者犯罪嫌疑人就是女性犯罪嫌疑人?
杜大用没有继续看下去了!因为这起案件目前来看,看的越多,思维受到的限制也会越大,因为有很多后期排查到不是线索的线索也夹杂在材料当中,这样会干扰到杜大用现在已经看过案发现场照片而形成的直觉。
最让杜大用迷惑的就是,县局,市局,省厅三级警方已经把能排查的已经几乎排查到了极限,怎么就没有揪出这个疑似熟人或者就是熟人的犯罪嫌疑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