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胜男走后,刘耀宗可来劲儿了。
“我让胜男去买点肉了,请人吃饭没有肉腥哪儿行啊。”
刘耀宗说话的功夫,顺势坐到楚笙对面,他可能是想展示一下自身所谓优越的下颌线,一直侧着身子说话,只露半张脸:“你别嫌弃钱不干净,这都是我们一点一点存的。”
楚笙下巴微微抬起,打量的目光看向刘耀宗。
半天没说话。
刘耀宗的话掉在了地上,楚笙没接,他能感受到在自己身上审视的目光,刘耀宗微微挺起了身子,即使那束目光侵略性很强,可还是没有让刘耀宗觉得难堪。
他认为,一定是他的五官其中的哪一个部分优越到使楚笙移不开眼。
“要不要喝点热水?”
这把刘耀宗给忙的啊,他把水烧开,给楚笙倒了一杯,凑近的时候,身上一股劣质的香薰味道扑鼻,脚一滑,手中的水壶往下一掉,他直直的朝楚笙的位置摔了过来。
楚笙下意识伸手,接住了水壶。
刘耀宗慌忙的站起身,一脸担心的看向楚笙的手:“都怪我没拿住,把你的手给烫——”
楚笙把水壶放到桌子上:“我的手没事。”
莫说盛放热水的水壶,就算是烧开的热水,也不会把楚笙怎么样。
刘耀宗薄唇紧抿,顿了一下:
“可你的衣服湿了一点,这样会不舒服,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可以先穿上胜男的衣服。”
“不用了。”
楚笙是真油盐不进。
“你还是换一下吧,如果你觉得胜男的衣服你穿不习惯,我可以出去给你买。”二人初次见面,刘耀宗热情过了头,楚笙不愿意,他还委屈上了,低下头的时候,眼角微微下耷,:“我知道像你这样金贵的女孩子,穿不惯我们平民百姓的衣物,但我会努力给你买最好的。”
“你到底想表达什么?”
“你不要误会,我就是在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有种熟悉的感觉,好像很久之前我们认识。”刘耀宗话说完,立刻澄清他没有想攀附:“我不是装熟。”
而后,刘耀宗双眸出现一丝痛楚,他低下头,好似压抑着极大的痛苦,肩膀都在微微颤抖:
“这件事,我从未与别人说过,在很久之前,我有个妹妹,如果能活下来,也和你差不多大了,我看到你,就会想到她。”
楚笙问:“她怎么了?”
“她死了。”刘耀宗越说越难过,但还是要说:“为了保护我,死在了山贼的刀下,我很后悔,如果我强壮一点,有用一点,妹妹一定可以活下来的。”
刘耀宗红了眼眶。
他一抹眼泪,突然站起身,拔腿就走:“抱歉,我有点失态了,你别介意。”
楚笙看着他踉跄的背影,轻笑了一声,摇了摇头。
刘耀宗跑到门口,站了五分钟,楚笙还没有追出来,他利用余光偷瞄了几眼,楚笙一直在喝水,他心里纳闷楚笙怎么那么渴,这一小会儿喝了三杯了。
正所谓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男子的阳刚,就在于流血不流泪,所以,好多女孩子见男人红了眼眶流下眼泪,都会动容,会不自觉的思考,一定是发生了天大的事情,才会把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给逼成这个样子。
会心疼,会为之难过。
即使那个时候还没有确定关系,但会母性泛滥,把面前一拳就能把她打晕的男人,当做走投无路的小可怜。谁会对小可怜设心防呢?恨不得立马给一个爱的抱抱,来当做支撑他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