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不管高筱芊是否亲生,如今都要嫁给大秦皇帝了,对于众大臣而言已经没什么值得珍惜的了,接下来几人又探讨了一番,最终做出了在高筱芊之后,全力支持高位宫的决议。
太子高位宫虽然懦弱无能,平常朝会连个屁都不放,可好在还算是个人,又是长子。
既然最优秀的高筱芊没了,那就选个容易控制的高位宫,反正就是不会选高伊志斜。
如果高伊志斜听到了这些大臣讨论的内容,估计会被气吐血,如果他不像现在这么四处蹦哒,或者还与王位有缘,可如今的情况,很明显没人站在他这边了。
很快,高句丽同意大秦提出的所有条件的决议就被送到了高筱芊的手中,而且还是丞相王齐达亲自送来的。
王齐达的到来再度受到了吕布的热情款待,吕布拿出了早已草拟好的合约《秦高互不侵犯条约》交给了王齐达。
此条约又被称为《襄平条约》,条约之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边界,以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主要内容有三条:
一是高句丽将玄菟郡、乐浪郡归还大秦,在高句丽边界线三十里内不再驻兵,以保证大秦边境的安全,同时高句丽承认夫余为大秦的固有领土。
二是高句丽开放所有的市场,允许大秦的商队随意进入高句丽进行经商贸易,高句丽需要保障商队的安全与当地的利益。若是商队与当地人发生冲突,应以商队利益为重,商队可携带护卫,高句丽不得干涉。
三是高句丽公主高筱芊嫁与大秦皇帝为妃,两国结为姻亲之国,永结同盟。而且在这条之上,另外加了一条特殊条款,那就是吕布与高筱芊的子嗣拥有竞争高句丽王位的合法权力。
王齐达实在不明白吕布到底在想什么,为啥还非要签订这么一个条约,不应该是双方谈好了就可以了吗?
不过这样也好,正所谓空口无凭,画字为据,这样也不怕大秦反悔了。王
齐达思索了一会,便露出了笑容,最起码高句丽有了很长时间的休养生息之日。
吕布也没有过多解释,他总不能说这就是为了安抚高句丽而专门签的吧,有了这份条约,高句丽必然对大秦的提防会降低很多,日后入侵高句丽之时可以来一场大突袭,必可大获全胜。
至于借口嘛,只要你高句丽敢有一条违背,那我大秦就绝对不会轻易饶过你,没有借口到时候可以创造借口,毕竟只有弱者才是需要把握机会的,强者都是创造机会的,大秦无疑就是那个强者。
吕布在合约上签字盖章之后,又把合约交给了王齐达,王齐达需要把合约带回国内,交给高伊夷模签字盖章,双方搞得极为正式隆重,好似这份条约神圣不可侵犯一样。
而其实对于吕布这种脸皮比城墙还厚的人来说,合约就是用来撕毁的,当然是只能由自个撕毁的。
高筱芊则是跟着王齐达一同回国准备出嫁事宜去了,贵为高句丽的公主,大秦的皇妃,高筱芊的婚事绝对不可能简单进行,必要的流程还是要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