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松听到这话,按下了手柄的暂停键,回过头问道:
“我答应你的事情?带你去吃珐国大餐?”
杨晓玥摇着头说到:“不是,你不是说,
“如果我这三天不让你生气,伺候地让你满意,你不就给我写一首会火的歌吗?”
听到杨晓玥的话,他差点没把手里的手柄扔出去:
“你说话能不能这么暧昧。
“什么叫伺候?
“你这两天的活儿,跟秘书差不多吧?
“无非就是读读新闻,汇报一些近况。”
“我还跑腿了呢?我还给你捶肩了呢,怎么不叫伺候。”杨晓玥理直气壮地说道。
“就刚才那不到半分钟的时间?”洛松反问道。
“反正就是捶了。”杨晓玥站在洛松身后,叉着腰说道:
“我不管,既然是你答应的事情,你就应该做到。
“刚刚你也说满意了,现在该你兑现承诺了!”
洛松当然知道这个约定。
在三天前,杨晓玥莫名其妙地跑他这里来要歌了。
洛松觉得杨晓玥不太适合去唱歌,她可没有任何底子。
就连唱《最初的梦想》都磕磕绊绊的。
让他去当歌手,是对自己的折磨,对录音老师的折磨,更是对粉丝以外其他人的折磨。
真要是把她放到音乐圈儿里,那才是真正的对不起华夏乐坛。
于是,洛松果断拒绝了她,并让她安安心心演戏。
还劝她说随随便便拍一部电影不比辛辛苦苦唱歌挣得多?
累死累活的去练歌、唱歌,到头来还没有人家演员一天拍戏挣得多。
有必要去唱歌吗?
正常人在洛松拒绝后会选择放弃,或者在过一段时间再来说。
但杨晓玥是正常人吗?
她不是啊!
她不管,就是缠着洛松,助理的工作也不做了,一天天就在洛松的家里左转转,右晃晃的。
像个蜜蜂一样在他的身边嗡嗡嗡,嗡嗡嗡的。
最终洛松被烦的不行了,于是定下了一个约定:
如果杨晓玥这三天作为助理的工作能让他满意的话,洛松就给她拿出一首歌。
当然了,洛松原本是想要一周的期限,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定到了三天。
“今天不还没过呢吗?明天我再给你。万一你晚上不能让我满意呢?”洛松说道。
“晚上让你满意?你要干什么?”杨晓玥用自己的双手护住胸口说道。
洛松举起双手连忙改口道:“好,我知错了,我道歉,我说错了。
“我的意思是说,你晚上要是犯了什么事怎么办?”
“当初你订的可是三天,你看看现在几点了?”
杨晓玥拿出手机在洛松的面前晃了晃,说道:
“15点17分!从我们约定开始,已经过了72小时03分钟了,已经过了三天了。”
“好家伙,你这三天是按小时算的?还是从我提出意见的时间开始算的?
“中间讨价还价的时间呢?”
“七十二小时,是不是三天?”杨晓玥理直气壮地反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