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小镇位于十六州之边缘地带,是一个未完全开化的小镇 ,整个镇上也不过两千余人,基本上过着世外桃源生活。很少与外界接触,但是最近两年有‘资本家’看上了镇上的草药,来的有些勤。
陆小珍也早就看上了这些稀世草药,它们可都是宝啊!天然无公害,吃风喝雪长大的草药,这些人想用一丁点钱就买断,坚决不行!!
所以,她让大哥组建了一只商队,自己收药自己往外运。
大哥是经商奇才,一点就透,陆小珍一点也不担心。
大哥赚钱养家 ,她负责家内事务,这种生活挺滋润。
陆小珍不过半年便把这里当成了真正的家。
只不过有一点,她这胖乎乎的身体有些重,走路时颤悠悠的。非常不方便。所以,她忍住美食诱惑,把两个丫鬟吃胖了,她瘦下来了。
陆小珍瘦下来也不难看。除了有点雀斑之外,是正常人。
那天,她在街上碰到了司马家大公子,司马星昨。
“小姐,小姐,司马星昨!”丫鬟柳儿捅了她腰一下,并朝旁边做了个眼色。
陆小珍还是头一回见到司马大帅哥,没想到还真给她惊艳到了。难怪陆小珍当初那么死皮赖脸往上倒贴,这个家伙长得比小白龙还好看。
陆小珍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恰巧司马家的跟班也看到了她们,似乎悄悄跟司马星昨说了什么,司马星昨扭头一看,正与陆小珍对上眼。
陆小珍眯着眼对着他笑了笑,不是别的,他长的真好看,像从水墨画里走出来的一样。
司马星昨愣了片刻,这是陆小珍?身材曼妙,皮肤白晳,那些粗鄙之质竟然完全消失了,整个人仿佛有了书香之气。只不过,脸上的雀斑仍然有点丑。
司马星昨怕她再粘上自己,转身离开了。
陆小珍轻轻叹了口气,问道:“他还是没娶妻么?”
丫鬟小红点了点头:“这样的人物,谁家小姐配得上啊!不过,我听说他家有个远房亲戚在京城给他介绍了一个,好像是个什么官家的小姐。也不知道他们见面了没有。”
陆小珍轻轻‘哦’了一句,便继续挑选簪子。她想找一个既能当武器又能当饰品的,用来防身用。
这个小镇上没有现代文明,如同生活在古代一般,却又看不出是个什么年代,穿衣打扮随意得很。
自从她来到这,就没见过手机之类的东西。
大概是这次洪水把那些文明洗掉了。
乔楚楚选了一朵莲花簪子,插在发间,她用的是现代人那种挽发手法,简约自然,又非常显温婉气质。
柳儿跟小红都夸她:“小姐,你真好看。”
“小姐,自从你起死回生后,当真是一天比一天好看!!”
“就是,我看那个司马星昨就是眼瞎!!他想娶我家小姐,我家小姐还看不上他呢。”
陆小珍微微一笑,她原来可是更好看啊!!!
“好了,再好看也是别人家的。走,再给大哥挑件趁手的。”
乔楚楚也渐渐适应了新角色,她有一个能挣钱养家还爱护她的好大哥,还有两个非常忠心的丫鬟,而且她发现大哥不仅会挣钱,还有很好的练武资质。
这得开发呀!
正好,明年有个比武大会,她得好好利用利用。大哥长相丑,要想娶上他喜欢的王家二小姐,必须得有别的资质。若大哥在比武大会上拿个前三名回来,王家二小姐兴许一高兴就答应了呢。
陆小珍开始拟定训练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