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大不了的!高玲给自己打气。
可一抬头看到林燕白那沉静的面色,仿若早已洞察一切的眸子,她还真有点发怵。
真是前有狼后有虎!
高玲咬咬牙,没什么好害羞的!
“那个,我对象说是想请你们吃个饭……”
果然!能让一个爽利的女孩子变得这么害羞,恐怕也只有男人了吧!
不过,现在的人们还真是纯情,一句对象就破防了。
万事开头难,但要是开了头那就好说了。捅开后,高玲也感觉后面的话没有那么难以启齿了。
“正好他今天下午有场篮球赛,咱们一起去看看,看完后我们直接去吃饭吧?”
想了想,燕白将手里的书合住,塞进了自己的帆布包里。
算了,反正回去学也是一样的。
正好还能顺便替高玲掌掌眼。
由于正是下课时间,来看篮球赛的人还挺多。
高玲一来,一整个人就缩成了鹌鹑,红着脸缩着脖子,眼睛却闪闪发光的看着场内,看得出来是很爱了。
高玲新处的对象叫卢晨龙,金融系的,阳光开朗大男孩一枚,爱好体育运动。
听说两人是在兵乓球社团认识的,后来有一次高玲不小心扭伤了脚,是卢晨龙送她回的宿舍。
后来,卢晨龙就对她展开了激烈的追求,别看人家是金融系的,那情诗写的,堪比中文系了,也称得上大才子一枚了。
马小娟在她耳边嘀嘀咕咕半天,说到最后还有些意犹未尽,怎么就这么两句就说完了呢?她还没说过瘾呢!
看着马小娟脸上的神情,林燕白觉得,这姑娘和她们家跳跳一定会很合得来。
“快看,刚刚那个穿着黑色鞋子进了球的那个就是卢晨龙。”
看着那人的面相,林燕白总算明白马小娟为什么形容他是阳光开朗大男孩儿了,还真是一点儿没说错。
比赛虽然很焦灼,但最后,金融系还是以两分之差赢得了比赛。
比赛一结束,卢晨龙穿着运动服就朝她们跑了过来。
林燕白看的清楚,这个男孩儿心里眼里全是高玲。
毕竟,咳咳……还有她这么一大美女站在这里呢!
可卢晨龙,自始至终没有多看她一眼,全程眼睛都在跟着高玲。
……
请客的地点定在了学校附近新开的一家名叫李记饭馆的饭店。这家饭店主要面向的就是大学生,所以价格也很实惠。
卢晨龙也不是只自己来的,毕竟请对象舍友们吃饭,他这也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生怕有什么照顾不到的地方。
于是,他的舍友们集思广益,给他出了个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