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凤家老宅后,姜云霆见花倾城对回军区医院很抗拒,遂带着她前往城东郊外。
“姜哥哥,我们这是要去哪?”坐在副驾驶座上的花倾城,好奇不已地望着不断从车窗外掠过的风景。
姜云霆眼角的余光淡扫了一眼身旁的女人,微勾着唇角说道:“回家!”
他寻思着,以花倾城现在的性格,恐怕是无法安分地待在军区医院养病的;而且,就这个女人如今的智商,貌似也不适合随他待在部队。毕竟,部队不比寻常之地,闹笑话倒是不要紧,万一闯了什么祸,那就不得了了。
因此,思量再三后,姜云霆打算把花倾城先安置在姜家位于京市城东郊外青云山半山腰的别墅里。那里环境清幽,远离喧嚣,适合花倾城养病。
“回……回家?”花倾城心里没来由得紧张起来,她下意识地咽了咽口水,声音带着一丝忐忑,“姜哥哥,你看我这……这身无长物的……呵呵,第一次去见岳母岳父,空着手,好像有点,有点,呵呵……”
“噗呲~”
听到花倾城的话,姜云霆再也忍不住,轻笑出声。他心中暗自琢磨,这个女人难道真有娶他的心思不成?怎么开口闭口都是岳母岳父的……
“ 呵呵,姜哥哥,你也觉得挺可笑的,对吧?”花倾城脸色微红,讪讪地说道。
其实花倾城自己也觉得有些好笑,毕竟她从前在花桥村的时候可是出了名的混不吝,谁能想到,现在自己居然会因为要去见夫郎的母父这种事情而感到不好意思呢?
毕竟,她娘好歹也是个秀才,一些基本的礼节,花倾城还是懂的。
只不过,由于家里的夫郎不是买的就是捡的,对于那些繁文缛节的婚俗,她愣是没有机会实践过罢了。
见对方认真了,姜云霆强压着上扬的嘴角,他腾出右手摸了下副驾驶座上花倾城的头,笑着说道:“放心吧!我爸妈平时由于要照顾生意,都住在城中,所以很少住在家里。你安心住下便是。”
听到姜云霆这般说,花倾城顿时放下心来。
随着车辆的不断前行,车辆沿着蜿蜒的道路前行,花倾城坐在车内,目光透过车窗,好奇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她发现道路两旁的建筑物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多高大茂密的树木。
花倾城转头看向身旁那个正在开车的男人,狐疑地问道:“姜哥哥,你家住在深山老林里吗?”
姜云霆闻言唇角微扬,微笑着应了句:“嗯,你姜哥哥的家就住在半山腰,那里有一片美丽的森林。”
见姜云霆这般说,花倾城的脑中不由顿时浮现出这样的画面:
在某片深山老林的半山腰之中,有一座残破不堪的茅草屋。它孤零零地立在那里,仿佛被时间遗忘。屋顶的茅草已经破旧不堪,阳光直射下来,让屋内热得要命,仿佛变成了一个大蒸笼。而每逢下雨,这座茅草屋更是不堪一击,不是东边漏水,就是西边渗水,雨水滴滴答答地打在地上,让人心情烦躁。
院子里更是乱成一团,鸡群在院子里到处乱跑,找食吃,时不时还发出“咯咯咯”的声音;鸭子们“嘎嘎嘎”叫着,一会奔向院子的东边,一会奔向院子的西边;大黑狗也不闲着,兴奋得跳来跳去,不是和大鹅打架,就是对着鸡群鸭群“汪汪汪”叫个不停,仿佛在向它们示威。
整个院子弥漫着鸡鸭鹅狗粪便的臭味,而且被这些动物们的嘈杂声填满,让人一刻也安静不了。
就在院子里的水井旁边,一个瘦骨嶙峋、衣衫褴褛的老头子正蹲在那里,用力地搓洗着衣服,时不时还抬手擦了擦额上的汗水。这个老人正是姜云霆的爹。
而在堂屋里,一个面容威严、虎背熊腰的黑胖女人正忙着收拾背篓里的货物,准备明天一大早步行几十里到镇上去叫卖。毫无疑问,这个走街窜巷当货郎的女人便是姜云霆的娘。
……
想到这里,花倾城猛地侧过头,她看向身旁男人的眼神不由划过一抹同情。
但见她神色复杂地望着姜云霆,一本正经地说道:“姜哥哥,你放心吧,我不会嫌弃你的。其实……其实我家也是住在穷乡僻壤的。比你们这深山老林也没好多少……”
姜云霆闻言微微挑眉,一双深邃的眼眸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花倾城。
只见她脸上的表情十分认真,似乎并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然而,姜云霆的重点却放在了花倾城说自己家住在穷乡僻壤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