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艳悔悟中说到读书的问题,直接正面的说明了多读点书的重要性。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默认和接受了孔小宇的做法。
翁森《四时读书乐》中有一句极妙的诗:
磋砣莫遗韶光老,人生惟有读书好!
古人的话不是绝对,但也是经典警句。
读书未必让人大富大贵,但可让人目光远大,志存高远。
读书未必让人成仙成佛,但可使人思维活跃,聪颖智慧。
最重要的是读书可以使一个人得到精神上的充实和愉悦,并孜孜不倦地去追求。
同时它还能帮人们埋下成功的种子,助人们孕育成功的果实。
孔小宇在杨小军的帮助下顺利复学。
她发奋读书的同时,还得到了学校安排的勤工俭学岗位。
每天中午和晚上,她出现在了学校第二食堂的打饭窗口。
和她一起的是一个同系同级不同专业的男生。
他叫郗晨。
郗晨比她大两三岁,看上去老成又内敛。
未经任何雕琢的他,有着一张精致的脸庞。
五官匀称分布,不多一点也不少一点。
浓眉下,忧郁的眼神让他带着几分神秘感。
身上穿着简单朴素又大方,脚上有时甚至会穿双3537胶鞋。
平时基本上看不到他笑,更难听到他说几句话。
听到最多的是他偶尔问打饭的同学,“打几两饭?”
也许是纯真青年的惺惺相惜,也许是青春飞扬的荷尔蒙相互吸引。
孔小宇开始默默的关注起他来。
“郗晨!”
“嗯?”
“你,你,还想不想找份兼职?”
中午打饭快结束的时候,孔小宇忍不住开了口。
“想!”
他眼睛里难得放出欣喜的光芒。
“我给你介绍份工作怎么样?”
“哦!”
“不过很累!要工作得很晚。”
“我不怕!”
“呵呵,我以为你只会一个字一个字嘣呢!”
孔小宇抿嘴一笑。
“我晚上做兼职的烧烤店,还要找个人,给你介绍一下?”
“真的?谢谢你!”
他腼腆地隔着白帽子挠着头。
“等成了再谢吧!你别挠头,小心头发掉在米饭里。”
“你住哪栋?我问了老板通知你。”
“第三宿D栋,403。”
“算了,你还是给我你们寝室的电话吧,我又不好去你寝室。”
“好,好吧!”
“晚一点我给你消息。如果能成的话,今天能不能去上班?”
“可以!晚上我都可以。”
两人的首次对话,简单而又直接。
对于孔小宇来说,心里的种子似乎在蠢蠢欲动。
说起来郗晨比孔小宇还惨!
老家本在剑阁,却又在宁强跟外婆生活了几年,小学在老家念,读到初中又去了外婆家。
初中刚读一年又返回了老家,初中没念完,父亲肺结核死了,不得不再次返回宁强。
几个来回耽误了学习也耽误了青春。
如今外婆身体一年不如一年,母亲七岁时见过一面,如今只能凭着当年留下的黑白照片才能回忆起她的样子。
下午,离上课还有十几分钟时间。
叮铃铃!
电话才响完一声,郗晨就接起了,孔小宇给他说了介绍兼职之后,他回到寝室就一直守在电话边!
“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