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观察这支敌军将领已经冲昏头脑,他都能做出步追骑的事情,这难道不荒唐吗?
“近几日轮番我们轮番侵扰,可敌军已有防备,使得很难取得到战果,在这支敌军的周边,还有一支兵力人数更多的军队,而且后方还有源源不断的军队向这边汇聚,我们越来越难取得战果......”
孙富贵沉声道:“眼下只有这一支敌军冒进,这样的机会可不能错过!”
另外三个骑将沉默,过了片刻才是有一个骑将开口:“上面的命令是我们宁可不伤敌也绝不能冒险,我看还是再等等召集更多的兄弟过来。”
“机不可失啊!”
孙富贵忙着道:“自我们取得大捷后,敌军就变得异常谨慎,南各庄有近两万余大军休驻,已经停了三日,眼下只有这一支敌军,再过两天后来的敌军也赶到了,到时会合,我们更没有机会!”
“可是这有违背上面的命令。”
“没有违背啊,这只是正常的攻战而不是冒险!”
孙富贵开口道:“我们四个千骑将,麾下兵力有四千精骑,而敌军也不过七八千人,还都是步兵,我们完全能把他们吃的掉啊!”
“其实真的可以搞。”
当下又有一名千骑将附和道:“以镇北军的精锐对付步兵有绝对的优势,别说只是一半的兵力差距,就是更大的兵力差距也能取胜。”
“是啊!”
孙富贵道:“我真不知道你们有什么可想的,明日敌军就会到成旺坡一带,那里地势平坦开阔适合骑兵冲锋,就把那里选做进攻之地,由我率领麾下骑兵先行冲锋,随后你们三人分别从一方进攻,四方合围把这支敌军全部吃掉!”
“好,我干了!”
先前说话的那位千骑将当即表态,随后又有一人也应了下来。
镇北军千骑可抵敌军数千,四千骑兵冲杀万人不在话下,之所以犹豫是因为没有明确的命令,上面的命令是分兵侵扰,眼下是私自集结。
当然这也不能说就是有错,他们都清楚,只要取得大捷就是有功,若出现重大伤亡,那自然是有过。
“就这么说定了。”
宋富贵笑着道:“兄弟们就等着立功吧!”
“立功!”
几人相互对视都是喊了出来。
第二天上午,带着些许昏暗的太阳高挂着,它并未散发出太多的光亮,使得天色都是灰蒙蒙的。
拜谒罗率领军队行到大路上,路两边都是田地,而今未到时节,也因梁国衰败,这里的田地都已经荒芜,不过也算是平坦开阔。,
在这样的环境下行军,完全可以把军队更集中,尽量避免排成长队,这样在面临敌军冲锋时很容易被从中阻断,导致首尾不相顾,从而葬送整支军队。
不过拜谒罗也是艺高人胆大,他为了吸引镇北军来攻,故意把军队拉长,形成长队,卖出了破绽。
现在就是在比谁能沉得住气。
近日见到敌军数次侵袭,就知道敌军不会真正退去,而是要跟他们战斗到底。
拜谒罗没有真正追敌的本事,他只能用这种办法吸引敌军来攻打,他知道敌军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敌我两方都一样,都想要消灭彼此。
拜谒罗并不在前方引路,而是在队伍中部的位置,因为敌军只要进攻,必然会选择从中部进行,到时他能够直接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