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摇了摇头。
“若是我们直接走了,在他心中亚洲人就是孬种。而且人在米国,我们始终要面临枪支的威胁,若遇到枪支就退缩,那么很多事情都干不了。”
周正眼神中的冷峻慢慢的升起。
他推开门,进去之后右边就是厨房,前边是客厅,满墙的书架证明此人挺爱看书。
很明显的美式居民风格。
在墙上还挂着一只风干鹿头。
在米国很多人有打猎的习惯,这源于丰富的自然资源。
但周正觉得,这些米国人根本不会做菜,否则好多动物都能吃灭绝。
就在周正准备上楼时,透过神瞳看到楼上木板的身影,同时手中还有一把步枪的信息。
听到脚步声,周正连忙后退一步,几乎下一秒枪声响起。
那个人像是疯子,不断开枪点射,同时嘴里还叫嚣着。
“懦弱的亚洲佬,还想来跟我合作。就你们,上战场都活不过一分钟!有本事你就上来,让我看看你们到底是不是细虫!”
周正的眼神冷冷睥睨,他在雾中扫视了一圈,最后发现了厨房的水果刀。
“要说懦弱,我看你才是懦弱。自己的儿子死了,却不敢去报仇,躲在家里买醉,这才是懦夫的表现!”
“法克!你有本事就上来,你看老子不打死你。”
周正两指捏刀,利用神瞳判断那人的位置,随后直接将水果刀扔飞出去。
这个位置不偏不歪,正好刺透木板后,扎在了他两根脚趾之间。
趁着路易斯晃神之际,周正一个箭步冲了上去。
可对方好歹是联邦调查局的高级探员,就算喝多了酒,反应还是很快。
只见他快速举起步枪,朝前射击。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路易斯抠动扳机的刹那,周正握住了枪管,朝旁边一推。
子弹快速射击,将旁边的墙打了几个塞子。
“法克!”路易斯没想到对方的反应这么快,居然还能在射击时握住枪管,这任谁都想象不到。
可偏偏他认为弱不禁风的亚洲佬做到了。
“我站在你面前了,现在肯相信我了?”
“去死!”路易斯放弃枪,一记重拳朝前出击,与此同时双脚摆出扣步,就是自由搏击最擅长的路数。
可他万万没想到,要论近身搏斗,周正绝对算得上是宗师级别。
就在路易斯的重拳还在半空中时,周正用胳膊肘隔挡,同时膝撞已然蓄势待发。
两人交手不到三个回合,周正以一招“冲拳虎爪”结束了短暂的战斗。
“华夏人真的会功夫!”路易斯倒在地上喘着粗气。
“不是每个华夏人都会,就像余佛海虽然是华人,但更多的华人其实是善良的,只是任何一个种群总会出几个败类。”
“你真的要去找余佛海的犯罪证据?你知道他的势力有多大吗?”
“我长话短说,昨天晚上余家被入侵,死了好几个保镖。”
周正冷冷道。
“我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