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死的差不多,天灾也就熬过去了。
那时候什么事情办不妥。
温体仁吹了吹茶:“你们听说没有,我最近啊,养了一个看家护院的好东西。”
二人同时看去:“奥,但闻其祥。”
“这个东西可了不得,他是一条大虫啊,浑身黄黑,任何有歹意的人路过,都会被吓一跳呢。”
大虫?
温体仁点点头:“有人说我是养虎为患,万一哪天大虫饿了,把我一口吃了,就说不过去了。”
“还有人说,我这个人毕竟弱,,养条大老虎,就是害怕哪天有比我更强的人顶替了。”
“你们两个说说,我属于哪一种啊,哈哈。”
温体仁并没有胡子,堂内比较暗,把他的胖脸照的雪白,加上诡异的笑容,显的更加瘆人。
坐在一旁的陈奇喻深吸口气,他明白,温大人是在点自己呢。
当然闯王和张献忠连一县都打不过去,
好不容易打掉一个县,伤亡几乎惨败。
那个时候朝廷随便派个卫所,都能给他们打飞。
可偏偏两年过去,反而让对方越做越强了。
恰好那个时候正值自己因为阉党给魏忠贤建造祠堂,被陕西御史参了一本。
要是不怀疑才怪了。
看着温体仁不善的眼光,陈奇喻也只能认做不知道。
他朦胧的表示:“看门有狗就行了,大虫实在没必要养啊,哈哈哈。”
温体仁哼了一声:“知道便行,”
坐在一旁的巡抚练国事风轻云淡,他知道温体仁这个人野心很大。
且旁党众多,过不两年肯定会被朝中选举。
然后光荣回京。
他来陕西肯定是要做些事情的,皇帝交给他的任务是 搞好教育,种植红薯。
兵事不让他染指也是对的。
他给陈奇喻下马威后,肯定等会要点自己名。
陈奇喻是总兵,他最多是敲打一下。
毕竟打仗还要靠他。
可自己就不同了,这家伙心里肯定憋着想把自己换掉,
然后他再扶持自己的人。
这个时候做个顺从的哈巴狗,他是不需要的。
给他送钱财,温体仁又是出了名的不贪财。
不行,必须先发制人,露点马脚。
送个台阶,让他走下去。
练国事想了想:“如今红薯在陕西遍地开花,尤其是汉中这样的地方,气候温和,地杰人灵,红薯也是大的出奇。”
“但是有一点,红薯吃地啊。”
“种植几轮过去,土地就贫瘠了。”
“有个别知府已经在向衙门反应了,能不能停种两年,养养地,再种。”
“我觉得还可以,不知温党鞭可否向陛下简单表明一下,今年先别种红薯了,以教育,缴匪为主,养地一年,”
“如果都种植红薯,很多靠割麦子的麦客都要没饭吃了,虽然这玩意产量高,也不能全面种植啊。”
“我想的是 各县划出一片地,等到百姓完全接受,再去全面推广嘛。”
练国事前段时间经常吃红薯,基本各种吃法都有,但这玩意你不能天天吃。
要不然会引起生理的巨大不适应,让人看见就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