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行商之事,朝廷不可不管,也不可严管。商品定价,既然是明码标价,买卖自愿,此事朝廷不得插手为好。
研发之事,关乎大唐社稷,朝廷当鼓励方可。研发投资甚大,风险亦大,朝廷既然无力出资,研发出来的那些东西,朝廷也不可空口索要强行定价才对!”
房玄龄的话虽然没有点名道姓,但高层之人也能听得明白。
步枪之事,在高层已经不是秘密了。如果石天没钱,他不可能研究出步枪,仅步枪这一件东西,大唐就能横扫世界。
朝廷如果对研发管的严了,人家耗费大量资金研发出一个东西来,你张口就索要了去。为了保住自己的利益,人家万一研究出一个比步枪还厉害的东西,悄悄的拉起一队人马,你这大唐也就改朝换代了!
房玄龄有句话没说,他想说朝廷应该设立一条法律,保护研发之人的利益。不管是谁研究出一个东西来,在人家收回研发成本之前,或者收回两倍三倍研发成本之前,别人不得仿制。
只不过这个想法现在并不成熟,有时间还得好好合计一下,等合计的差不多了,再给李世民上折子也不迟。立法的事情是长孙无忌的业务,他需要提供一个大致的想法,细节就交给长孙无忌去完善就可以
房玄龄这话,只是说了一堆大道理,并没有谈及阴宏智的处置。
他不傻,李世民一起点了他和长孙无忌的名,而且还让他先发言,那处置阴宏智的事情显然是交给长孙无忌了。
既然自己是配角,那就演好配角,给长孙无忌和李世民铺好台阶。
房玄龄的话李世民还是很满意的,有房玄龄在前面铺垫,长孙无忌再开口就方便多了。
见房玄龄坐下,长孙无忌站起来开口道:“臣赞同房相所言。大唐的技术来之不易,都是传承总结和改进前人成千上万年的积累所得。
新技术和物品的研发并不容易,而且投入的金钱和时间不菲,另外还要承担失败的风险。
但凡研究出一件对大唐有用的物品,朝廷也应该用心保护。不但保护他的技术不被别人觊觎,还要保证他赚取适当的利润。只有这样,大唐的技术才会越来越多,大唐也才会越来越强!”
复述了一下房玄龄的观点,长孙无忌这才开口谈起了阴宏智的事情。
“阴侍郎以铁料降价为由,为百姓出头,让自行车降价,意图虽好,可思虑不够周全。至于强行让楚国公售卖电焊机,此事就有违大唐律了。
阴宏智身为吏部侍郎,位高权重,做事向来缜密,突然行这孟浪之举,这让臣不得不怀疑是他的能力不足,还是收了别人的好处,替人办事,以此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若只是考虑不周,能力不足,臣建议将阴侍郎下放地方,历练一番。若是收了好处,为人办不法之事,此事当按大唐律严惩方可!”
长孙无忌不知道李承乾为何执着于将阴宏智下放到齐州当个刺史,在他看来,阴宏智必然是收了崔家的好处了,即便他没收好处,李佑肯定是收了好处的。
只要李世民命人严查此事,必然能从中查出猫腻,到那时,法办阴宏智,按大唐律直接流放就行了,何必多此一举!
长孙无忌给李世民二选一的机会,也给了李承乾二选一的机会。是将阴宏智下放,还是直接让阴宏智流放,只要李承乾和李世民做出选择,他都会着手去办。
在他看来,就着这个机会,不但要把阴宏智搞掉,顺便把李佑了一起搞掉,最起码也要把李佑的亲王弄成郡王。
这事回头他还要去找一下李承乾,为这个外甥出谋划策一番才行。昨天李承乾去打了李佑,长孙无忌还觉得李承乾有些孟浪了。
按他的风格,既然要做,那就让他伤筋动骨才行,如果不能伤筋动骨,还不如什么也不做,等积累到能伤筋动骨的地步再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