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好皇家集团的事,吴天佑并没有就此止步。
工人阶级的不断壮大,使吴天佑感觉到了深深的紧迫感,华国的政体已经到了要主动改变的时候,从君主独*裁逐步向君主立宪制转变,否则到了被动改变,那时候的社会代价就大了,到时候可能自己辛辛苦苦抢回来的新占领土都保不住,成为华族的罪人。
吴天佑不是神,他不可能不留恋家天下,不过相较于家天下,他更看中能为华族子孙留下一片广袤的“固有领土”,也不枉此生的穿越,不会容忍任何事情阻碍他为华族开疆拓土的事业,他必须赶在各国民族觉醒之前,让他们形成对华国的认同。
从现在到后来的二三十年内,是形成国家认同的关键时刻,不容有失。
经过几天的思考后,华国六年五月初五(1872年6月10日),吴天佑召集几个重臣在乾清宫东暖阁召开会议,商讨华国政体改革,参会人员有议政院议长容闳、政务院首辅贺黎明、次辅杨文才、最高法院院长王桐、督察院督察长王有龄。
众人行过君臣大礼后,吴天佑开始说话:
“众卿家,这次找大家过来,是有一件重要的任务交给各位卿家。现在国家越来越大,事务越来越多,如果继续由朕一人独断,不仅容易犯错,也会把朕累死。
所以,朕决定对华国的国家体制进行革新,由现在朕一人独断慢慢过渡到君主立宪制,由一个九人组成的内阁代替朕管理国家政务,朕只保留内阁、各部尚书、巡抚等省级官员以上的任免权,还有授勋、封爵权以及外交权、宣战权和军队的指挥权。
议政院、政务院、都察院、最高法院其实代表着立法权、行政权、监督权、司法权,国家实行四权分立,相互独*立,相互制约。
其实,我们现在基本也是这么运作的,但这样做只是朕私下授权,并没有法律依据,我们就是要用法律框架来规定朕和各职能部门的权利和义务。
大家对这事是什么意见?众卿家都说说吧。”
听皇帝这么一说,重臣已经明白皇上是真的要实行君主立宪制了,不过这次重臣并不像上次称帝时那样极力反对君主立宪制。
原因很简单,其实现在皇上基本是不插手政务的,完全是由政务院一手操办,议政院、都察院、最高法院也是各行其职,议政院同样是拥有驳回圣旨的权利,和君主立宪制没太大区别。
如今用法律条文的形式把现在的政体明确下来,真正难受的应该是皇上,既然皇上主动提出来,这还有问题吗?
对君主立宪研究最深的非容闳莫属,他首先站出来说话:
“皇上圣明。君主立宪是利国利民之举,臣举双手赞成。只是国外的立法机构基本都是采用两院制,臣建议我国也分上下两院,律法需要两院通过,而上院拥有封回圣旨的权利,下院则拥有弹劾官员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