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做饭,会种菜,身处异世还能沉得住气,理智地思考未来,还能顺便给自己找了个小媳妇儿,他不是成功人士,那谁是。
木霖唏嘘不已,不禁感慨,“岑初你真的好强大啊,咋啥都会。”
“活得久了,就什么都学了点。”他怎么会说他种了好几辈子的地呢。
田园生活就是岑初的最终理想,跟他一起,种地种菜,有空就去打猎,生活富裕,日子充实,想要什么都能实现。
前提是有钱哈,没钱别瞎搞。
木霖羡慕地哇了一声:“我活的要是有你那么通透就好了,前半辈子都是在学校跟医院度过的,这后半辈子,我一定要过的出彩,过我想要的生活。”
岑初把树枝扔到火堆里,拍了拍手上的木屑,神色放松,捏着白意的小手,“那是自然,既来之则安之,咱们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还会在这里活不下去吗。”
事实证明,秀才遇到兵,有理也说不清,两人差点就嘎在了这里。
“时间也不早了,我们也该回去了,明天我再来找你,到时候一起看看后面的路要怎么走。”岑初拉着白意起身,跟木霖道别。
“还来!”秋风一下子就炸毛了,老是骚扰他的雌性干什么。
木霖在他胳膊上狠狠地打了一下,光听着声音都觉得疼,“关你什么事儿,他来找我你那么大反应做什么。”
秋风疼得紧皱着一张脸,不敢有半句怨言,只能忍着,他深谙一个道理,跟雌性顶嘴,就是跟自己的未来过不去,下一秒她可能就会找一个新的雄性。
他认为,他是部落的首领,怎么可以跟别的雄性共一个雌性,成日争风吃醋,这成何体统,要找,就找不要其他雄性的雌性,这样才能彰显他首领的风范。
关键是他是真滴喜欢他的雌性。
约定好明天见面之后,岑初拉着白意回家。
一路上,白意昂首挺胸,牵着岑初的手招摇过市,每遇到一个兽人就要跟他介绍岑初是他的雌性。
在意识到白意带着他绕路之后,岑初有些哭笑不得,说是回家,实际上则是绕着一整个部落走了一圈。
就是那种感觉,白意在村口说了声他娶媳妇儿了,还没等他们回到家,传到村尾就已经变成他媳妇儿已经三年抱两了。
等他们回到家,整个部落的人都知道白意有雌性了,沸沸扬扬的,一时之间岑初在部落里出了名。
消息传到秋风的耳里,让秋风恼地捶床,怎么他就没想到带着木霖在部落里逛一圈呢,他决定了,明天就把全部兽人给叫过来,跟他们他们首领有雌性了。
兽人奇奇怪怪的攀比心理啊。
岑初坐在木墩子上,总觉得不得劲儿,浑身难受,像是有蚂蚁在爬一样。
“白白,这附近有水源吗,我想洗一洗。”岑初身上几乎都是沙子,还有烤肉的味道,脏兮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