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他十年前在混同江“头鱼宴”上,非要让女真酋长们为他跳舞,也也不会逼反了阿骨打。
这特么口味真重,让一帮不洗澡、穿兽皮,渔猎为生的臭男人跳舞?
你咋不上天呢?
……
这世上什么驻军最爽?当然是驻扎在降城内的占领军!
狗獾原本只是个大辽曷苏馆,普通的女真猎人(篱笆内的女真,也是熟女真的意思),在白山黑水艰难求活。
谁也想不到“不系辽籍女真”(生女真)完颜部落“都勃极烈”(酋长)阿骨打居然造反了,还成功了。
原本这事跟他也没什么关系,毕竟两个部落隔得老远也不熟。
直到大金打下东京辽阳府,号召所有女真人共壤盛举,皆为同族。
狗獾想去的,“阿玛”不让,在他眼里大辽百万大军,金国成不了事的。
就这一耽搁,等局势明朗之后,他再屁颠颠去投靠,已经错过了快速扩军的“红利”。
同村的“野猪皮”都混到猛安了(千夫长),他连个谋克(百夫长)都没混到。
好不容易跟着大军东征西讨,从蒲里衍(五十夫长)终于混到了谋克。
别小看这个职位啊,这就等于他可以拥有三百户人口(奴隶不算),既管军又管民。
听命跟随猛安出征时,他会三户抽一丁,领着百骑作战。
(如果用大宋官职来衡量,这就是知县了,算是整个统治阶层最基本的军事和行政单位)
这次他被派到蔚州城驻扎,虽然只是百骑,但他丝毫不慌。
这是一座位于壶流河南岸平台地上,城周七里十三步(3800多米)、高三丈五尺(11.6米);
没有北门、其他三座城门都有双瓮城,护城河深三丈多,宽七丈多,又大又重的吊桥,需要用两头健牛才能拉起来的坚城。
城内居民上千户,城外更是数倍于此,光是城守军就有六七百。
是“谋克”狗獾兵力的六七倍,如果人家倚城而守,他这一百铁骑,估计连城墙都摸不着。
世事难料啊!他是被城内“大官”们吹吹打打迎进城的,收拾的干干净净的豪宅大院,床铺、日用都备的齐整。
每日酒肉不缺、隔三差五的酒宴不断,皮肤比丝绸还滑嫩的美艳汉女,一次就送两个。
金银铜钱啥的,成箱往宅子里送,狗獾来者不拒,还不给这些狗东西好脸色,动辄马鞭子照死抽。
吃过这方面亏的他,掌握了一个道理,这些鸟人就会蹬鼻子上脸,你越狠他越温顺。
狗一样的东西,就是欠收拾。
刚一接手城防,狗獾就把原来六七百的城守军召集起来,骑着马挥动马鞭抽着他们跑,最后选出四百勉强合用的。
跑在最前面的十几人,被分别任命为都头和队头,其余二三百废物直接赶出军营。
被马踩死的几个,让他们抬出去直接扔大街上,自然会有人收拾干净。
守城门派去三个都,一个都在军营伺候着,喂马干杂活,没事跟主子出城打打猎,捡捡猎物啥的,很好用。
因为金兵没有克扣下面人粮饷的习惯(会被人瞧不起),这四百“签军”那叫一个忠心耿耿。
就特娘的很神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