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阳快要燃烧殆尽。
骊山大营。
一件崭新的盔甲,淡金为主调,胸甲往上固有锁链,锁住两边的肩甲,鲜艳红袍随风飘动。
地平线已剩最后一抹余晖,在地上斜射出一道修长英气的身影。
真刚紧随其后,散发出先天境的强大气息,气场向四周威慑。
“秦大人!”
一名身躯比蒙恬更为壮硕的青年拱手行礼。
一身精美的银甲,头戴头盔,气质初露锋芒,英武的面孔已有三分傲气。
“蒙恬呢。”
秦夜淡漠的点点头,询问了一句。
组建秦械师,他把王离从其父王贲麾下调了过来。
一听是比平阳重甲军这种王牌军团更强大的特种军队,王离自然感兴趣,毫不犹豫的离开边关,来到骊山大营。
“操练场操练士卒!”王离如实答道。
“喏,看看。”
秦夜递给王离一把马刀,让他瞧瞧。
锵!
王离也不矫情,一把接过马刀,拔出刀鞘,一抹寒芒从刃尾平滑至刃尖。
眼中顿时闪过一抹惊叹之色。
常年在军中,他对各种兵器了如指掌,一眼就看出了这把刀的不凡。
舍弃了寻常兵器的青铜,采用钢铁锻造,刀刃锋锐有余,却不失韧性。
欣赏了一会儿,王离便失去了一半兴致。
“骑兵冲锋,此刀固然更加灵巧,节省体力,可一寸长一寸强,对上长矛不占优势。”
马刀入鞘,王离沉吟的评价了此刀,讲出了核心的优缺点。
“所以才有了五军营,神机营。”
秦夜平静的说道,带着真刚朝操练场而去。
“不知大人何意。”王离跟上,求解道。
看这一身盔甲,若没猜错,王上定是把此军交由了对方统领。
并非是他看不起对方,相反,最近咸阳发生的事前线的少数将领亦知。
皆言秦国一颗新星冉冉升起。
可战场并非儿戏,远非朝堂上的明争暗斗可比,是会死人的!
派一个文人来指挥军队,说实话,他心里觉得很荒唐。
“秦械师一万三千人,军队协调作战,看人下菜这个道理平民百姓皆懂。”
王离闻言顿时恍然,可心中的好奇始终蠢蠢欲动,不说出来不舒服,于是试探的问了一句:“敢问秦大人所言的菜是哪一道菜?”
秦夜摇头笑了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目光看着王离,道:“待王上加冠,这支军队练成,我带你去关外转转。”
没有言明究竟是哪一道菜。
之所以只装备三千把马刀,一则钢铁冶炼太过繁琐,锻造一把马刀的步骤也不如一杆长枪来得快,成本较高。
二则正如王离所言,一寸长一寸强,如果让三千营去对装备长矛长枪的骑兵,无异于以卵击石。
所以,五军营的一万骑兵并非装备马刀。
对胡人,三千营在前,对六国五军营首当其冲,讲究的就是一个协调作战,避实击虚。
还是那句话,纸上谈兵不算什么,是骡子是马日后拉出去遛一遛就知晓。
秦国的国力还在提升,同样也就只有秦国经得起他这么搞~
来到操练场。
秦夜叫来了正在训练士卒的蒙恬。
与在武遂有些出入,不仅气血上升许多,看上去更加精壮,那股武将气质更为厚重,与王离形成了截然反差,性格虽有一丝张扬,却沉稳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