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安坐偏殿之内,目光却始终直视殿门。刚才得报,崔俊押解人犯前来觐见,李世民便有不好的感觉。
崔俊这几日的作为早有人汇报给李世民,而且他也得报,长孙无忌因为操劳过度而晕厥。原本李世民便在思考,让谁去顶长孙无忌这个位置,但是还没等她将人选定下,这崔俊便来了。
“常德,传朕的旨意,召集各部大臣于太极殿朝议,六品以上官员除去病重者,一律到场。违者罢官流放!”李世民越想越不对,这崔俊押着三名人证前来找自己,显然是有了翻案的可能。
此案已经交由三四会审,现在崔俊的行为可算违规。自己若是接见崔俊,可不是个明智之举。
“来人,”李世民想到此处有喊人来:“传真的旨意,带崔俊等一干人等去太极殿候着。通知三司官员到场,朕要在太极殿公审!”
随着李世民旨意的下达,长安城内六品以上的官员纷纷策马前往皇宫,朱雀门前一时间竟然有些拥堵。
而行至半道的崔俊一行人,则是被带着到了太极殿上。
随着官员们陆陆续续赶到,李世民也步入大殿。
眼见各位大臣分班站定,李世民便开口让御史台、刑部、大理寺的官员上前,开始会审。
“崔俊,你今日所来,可是张亮一案有了眉目?”李世民问道。
“启禀陛下,臣与长孙无忌大人一起经过几日不眠不休的审问,终于将张亮一案审问清楚。此乃今日案犯招供的审讯记录,由长孙大人属下、微臣、以及不良人三房共同审得,请陛下与三司过目!”崔俊言毕,将两份记录呈上。
“先拿给三司过目。”李世民挥挥手,让执殿的太监将之拿给三司官员先看。
在唐朝时期审案之时提及的“三司”,是指御史台、刑部和大理寺这三个机构。
其中御史台作为朝廷最高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活动,同时也参与某些案件的审判。御史台具有监察和弹劾官员的权力,确保国家行政和司法活动的公正性。
其次的刑部是朝廷司法行政机关,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核大理寺及州县审判的案件。如果发现案件有可疑之处,刑部有权将徒流以下的案件驳令原机关重审,或直接进行复审。对于死刑案件,刑部会将其移交大理寺重审。
最后的大理寺是朝廷最高审判机关,主要审理中央百官犯罪与京师徒刑以上案件,以及地方移送的死刑疑案。在大案审理时,大理寺卿会同刑部侍郎、御史中丞共同审理,这种审判方式称为“三司推事”。
这三个机构在唐朝的司法体系中各自独立又相互协作,确保了司法活动的公正和效率。
而一旦动用三司会审,那便代表着这个案件的特殊性,一般都是要一锤定音,快速得出结果的案子。
比如今天的张亮案,那就是要一个快,还要一个稳。快速审案、快速执行、办成铁案。
此时的刑部尚书张亮正在牢中,而新的刑部尚书尚未被任命,所以,这次来了两个刑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