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时分,万通镖局找了个地势相对较高的草坡落脚。
虽然叶世离选的路相对平坦,沿途也能经过繁华的大部落,但是蛮族之地本就广袤无比,部落和部落相距甚远,比起中原城池之间的距离有过之而无不及。
所以到达下一个部落之前,就只能露宿这荒郊野外了。
金同喜之所以选在这里落脚,这是基于多年行走江湖的经验。
留高不留低,不仅视野开阔有助于放哨观察,还能防备强盗悍匪的偷袭。
须知蛮族之地的农业和畜牧业规模远超关内中原。
别管马匹的优劣,骑兵不仅是各个部落的标准配置,甚至连一些富有的平民百姓都养马于家中。
万通镖局若是落脚在坡下,万一被流寇成群结队从高处冲杀而下,根本无法阻挡那种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肯定会死伤无数。
叶世离的帐篷被安置在了最中间,其余众人则是围在四周远远散开。
看似极为重视他的安全,却不乏疏远之意。
万通镖局在真颜部落吃了大亏,不仅总镖头重伤未愈,还有几名兄弟伤势也不轻。
不像金同喜有上好的疗伤圣药傍身,这些人就只能用些寻常药物而已。
起效缓慢之下时常疼痛难忍,他们私下里没少抱怨那主仆三人的不近人情。
就算事不关己,好歹也是此行的同伴,哪怕只是嘴上嘘寒问暖几句,也暖暖人心不是?
这三个家伙可倒好,当婢女的颐指气使,当主子的不闻不问,当随从的成天就知道喝酒睡觉,什么东西嘛!
众人嫌弃万分,自然敬而远之。
殊不知这主仆三人就算生疏冷漠,却也算得上是他们的救命恩人。
若非樊冬灵以价值连城的雷电符让陈肃死于非命,万通镖局这些人哪有活路可言?
众人之中唯有金同喜看出了些许端倪,不过也仅限于隐隐约约觉得叶世离等人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而已。
区别于之前的不闻不问,自打离开真颜部落以后,金同喜不敢说殷勤备至,起码言行举止都恭敬了不少。
叶世离知道自己被人厌恶,不过他也乐得离群索居。
没人打扰更好,可以安安稳稳抱着樊冬灵睡大觉。
正怡然自得之时,叶世离余光瞥到金同喜拎着两只烤兔走了过来。
野外狩猎,一向是行走江湖的必备技能。
尤其是镖局行当,风餐露宿更是家常便饭。
所以在生起火堆之后,金同喜就让几个兄弟去捕猎一些野味回来。
这不是刚刚烤熟,他便趁着热乎就给送了过来。
“有劳了。”
叶世离接过肉香四溢的野兔,一如既往的寡言少语。
金同喜略微犹豫,咬牙问道:“敢问公子,倘若以后遇到了我们万通镖局无法解决的麻烦,你会不会出手?”
叶世离将野兔交给闻言脸色不善的樊冬灵,轻声道:“总镖头说笑了。”
“本公子手无缚鸡之力,就像之前在客栈内一样,遇到危险就只能躲在屋子里连大气都不敢出。”
“连自保都是问题,遑论拔刀相助了。”
“此行前往蛮族王庭,除了仰仗诸位武艺高强之外,就只剩下祈祷自己能够吉人自有天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