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典型的阳光型男,也是一个超爱打篮球的——单身狗。
“有女生从四楼厕所一跃而下,当场身亡了!听说是为情自杀,还是被今早打扫卫生的阿姨发现的!”余以诚双手抱臂靠站在我的书桌旁,脸上露出惋惜的神情。
“为了一个男人结束自己的生命,这种做法确实有点草率。”我暗叹一声,继续整理着书包。
今晚学校有个联谊会,余以诚这单身狗早就换好一身炫酷装扮,连他原本自然垂在额前的刘海,也被特意梳成赌神出场时的那种大背头。
啧啧啧~
这思春的男孩子,果然不一样,香水也是走哪喷哪!
他见我始终一副不紧不慢的样子,着急地推着我往衣柜走去。
待看到衣柜内的一番景象后,他随手抓起一件我几年前买的衣服,故意在我面前扬了扬,“颜颜,你也不能仗着自己倾国倾城,就连件新衣服也不舍得买吧?!”
“我哪有,我是没时间逛街好不?再说了,这衣服还能穿啊,扔了多浪费啊……”我顿时窘迫万分,一把抢过他手上的衣服。
我也确实好久没买过衣服了,也不是没钱,而是经常忙于各种兼职,每天下班后回房间就是呼呼大睡,久而久之就给忽略了。
要不是余以诚提醒,我俨然没意识到自己活的完全不像个女人。
我把刚刚从衣柜挑出的一套稍微像样点的衣服换上后,将长直发简单束起,还化了一个淡妆。
兴许是太久没化妆,不仅化妆的手法生疏了许多,就连看到妆后的自己也顿觉有点陌生。
上身一件白色的纯棉T恤,搭配一条浅蓝色七分牛仔裤,简单到不行的装扮,土到极致就是潮,我不禁在心里苦笑了一番。
“颜颜,我收回刚刚的话!原来只要人长得美,就算披块抹布都好看!”他故意用手捏住嘴巴吹起口哨。
“就你嘴贫。”我没好气地说道。
余以诚其实还有另外一重身份,那就是我的专属“司机”。
我俩在市区同一所大学里读书,表姑慷慨赞助给他买了一辆车,我也就每次都能搭上便车。
余以诚因此经常吐槽我,说怎么逃都逃不出我的手掌心,这笔账,他以后一定要跟未来的表姐夫好好算算!!
可能是我命里自带丧偶属性,导致我目前连恋爱都没谈过。
倘若我这个克星以后能顺利嫁出去的话,可能得陪嫁一个棺材过去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