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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4章 偷天换日,沙漠诸族后裔,沉迷事业的姜逸(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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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神与王都已尽数沉入流沙,本以为永远不会再用到的祭神之舞,此刻在“阿如”下重现。

舞蹈的记忆留存在民族的血脉中,从来不会遗忘。

只要起舞吧!发自内心地向神礼赞,身躯就会动起来,踏出优美的舞姿。

金色长发的少女与灵蛇共舞,草叶随着纷飞,如沙漠的绿茵铺于舞台。

又有少女一跃而上,身躯轻盈如风,身材高挑,耳中和侧额带着风元素宝石的镶金挂坠,左侧肩膀有着金色肩铠。

她的伙伴是长弓中的“风之魔鸢”。

这些对于武器主人来说也是危险至极的“厄灵”,在世尊面前,乖巧无比。

沙漠人其实在修行中就明白,唯有降服“厄灵”者,才有最大的成为药叉和罗汉的希望,因为护持绿洲,利益众生是需要“大咒力”的。

世尊传下的真气种子,真言咒令,配合“厄灵”,可叫元素诞生不可思议的强大力量,可叫肉体和武技蜕变。

让众生听懂“佛法”。

头发一条条如蛇,包裹在灰色布匹上,使役岩之魔蜥的战士坐在地上,敲鼓而歌。

重装武士是烈日君王最为亲信的宿卫,流溢着太阳般的金色光辉。

鼓声低沉而庄重,如那晨钟暮鼓般,唤醒白天黑夜的生灵。

荧和派蒙其实早就了解到,面前这些沙漠人其实也是来自于不同部落的,最后,在冥冥的启示之中,连夜启程,在沙漠聚合为了志同道合的小队,找到了姜逸。

绿洲的叶、风和岩都有了,接下来自然是绿洲的清泉。

操控水的少女有着类似婕德一般的发型,棕色的发丝束缚为双马尾,以三角状金属作猫耳般的发饰,额头有着白布和水元素的宝石,宝石侧的流海变成两条马尾辫垂下。

在夜晚,他们也戴着防沙和遮光的眼罩。

在沙漠子民遮住双目的传说中,除了双目会背叛自己外,还有另外一个沙漠之王尚在时,子民们不敢直视太阳的光耀,因而遮住了自身双目的故事。

如果是普通的沙漠子民,在夜晚昏暗的环境下,为了视物,一般都会摘下眼罩进行休息。

但他们不同。

作为战士,无论是男子还是女子,每一个人都已经适应了夜晚的昏暗,有着听声辨位的本事。

沙漠随风而来的黄沙,可是不论白天和夜晚,都可迷失人的眼睛的。沙子,曾经是最好的偷袭武器,随处可见,轻易就可剥夺敌人的视线。

在沉睡间惊醒的战士,如果不带眼罩,醒来看见的都会是夹着黄沙的刀光。

宛如河流流过河谷,水花飞溅而起的歌声,从掌控水的少女口中传来。

她们一族是迷失在砂砾作歌的旧梦之中的一族,将厮杀的趣味视作执行委托时真正有价值的报偿。

传闻中,诞在这一族中的女子常受沙漠中的游魂青睐,因而往往早夭。唯有血管中流淌着、澎湃着战斗的旋律时,才能摆脱魂灵的低语。

如今,这份特殊,在世尊点化下,将成为她们成就更强道路的天赋。

叫敌人的鲜血和魂灵随水流流淌,叫冥河带着敌人坠入地狱。

药叉者,当显殊胜恐怖之形。

肌肉结实、身材高大,下巴带着一丝俊俏,棕色布匹包着一条条金色马尾发辫,不叫它们垂下,而是整齐向后,梳在头上的沙漠青年,是真正的武士部族的后裔。

戴着织金的红绸,透着古老的华贵。

他们以战斗为天职,可以轻松挥舞巨斧,叫它如疾雷馀声般迅猛。

他们并非蛮人,而是外人无法想象的,对沙中废都的古文与诗歌颇有研究的学者。

因有充满古老韵味的诗歌,被青年以磁性的声音唱诵而起,赞美世尊和阿如。

姜逸坐于高处,有莲花从这岩石沙尘上绽放,化作金刚胎藏的宝座。

利露帕尔和菲莉吉丝位于姜逸座下,她们满意颔首,缺失的神明礼赞和宴会,终于在此得到了补全。

嫣朵拉记着这几个人的名字。

他们就是比丘和比丘尼中被选中的药叉和罗汉了。

灰色布匹头巾遮住额头和双耳,红色眼罩遮住双目,黑纱蒙住下巴和脖颈,衣服也灰布缠绕,戴着金色符文项链和发坠的红褐色头发青年,手中的武器散发隆冬的寒气,气质清冷如霜。

他弹起了古老的乐器。

而旁边,棕色红底兜帽,粉色罗马卷长发的朱唇女子,露着雪白的双肩,身上是火焰的炽热。

在赤王文明崩解之后,沙漠中的故事如同风中的火星、云中的雨一样,是经由口口相传的诗与秘史一代又一代继承下去的。

在流传的过程中有许多故事变化了,又有许多故事失落了。

女子所在族群的每一个人都被誉为“炽沙叙事人”,她们就是沙漠文明故事的传播者,叙述者。

今后,亦将是“编织烈焰与史诗的神谕”,召唤炎之魔蝎,对藐视世尊之法之人,降下炽热毒火的药叉。

当然,罗汉一定是男子,但药叉不一定只是女子。

斯露莎看嫣朵拉以古文写下罗汉和药叉法号。

“沙中净水药叉,炽阳凝冰罗汉,白日鸣雷罗汉,灵风猎手药叉,魔岩役使罗汉,叶轮舞者药叉,炽沙叙事人药叉……”

“……”斯露莎低声道,“嫣朵拉你是不是在偷懒。这不就是在沙漠战士本就有的名号上加个词嘛?”

这么简单的事情,就算让派蒙来做也可以做到啦!

“我这是尊重沙漠的传统……”嫣朵拉瞥了斯露莎一眼,取其他名字怎么叫沙漠人一听就知道这些是什么药叉和罗汉。

“按种类算,就算药叉和罗汉的力量种类可以重叠,起码也该十六种法号吧!”斯露莎数了数不对。

这才七种啊。

“在沙漠有着五种圣骸兽,都已经经过了姜逸净化,叫剩下的罗汉和药叉去降服圣骸赤鹫、圣骸毒蝎、圣骸飞蛇、圣骸角鳄、圣骸牙兽……就有十二种了。”

“再加上如今出现在沙漠的公牛,狮鹫,大象,蝰蛇……种种力量殊胜或毒性殊胜的动物,十六种轻轻松松。”

嫣朵拉书写着法号,“不降服魔物和强大动物,凭借本身武艺,还有姜逸恩赐的真气,也可以成为罗汉和药叉。”

“弱者借助‘厄灵’而强大,强者以强大降服‘厄灵’,让‘厄灵’衬托其咒力。”

“而且沙漠除了‘厄灵’,还有很多封印在武器中,具有元素力量的残破镇灵,荒山妖魔。”

按照嫣朵拉看的姜逸家乡的书,拥有坐骑、厉鬼、法器等等诸多力量的僧人,才算完全体的僧人。

才可更好的传播姜逸的法。

而姜逸在稻妻绯木村和在沙漠传的法又有细微不同,以后大概会出现不同派别。

绯木村求“禅”,护法者是修罗恶鬼,这里的求“极乐”,护法者是罗汉药叉。

当然,双方也都求“净土”,学习、念咒、战斗、顿悟、行法……通过种种手段来利益众生,来超脱。

西方极乐世界——沙漠,中央婆娑世界——雨林,东方琉璃净土——归离原,只不过归离原无有僧人,未来是飞剑修士的地盘。

海外禅土——八酝。

姜逸是世尊,也是神主,海只是神国神土。

而……白玉京所在,尚未彻底开启的蓬莱,将是仙的摇篮。

作为姜逸最信任的小帮手,嫣朵拉自然明白姜逸未来的种种计划。

蓬莱玉京,才是姜逸真正定下的“天元”之地,未来气运中心。

如今,大概已经有璃月人去寻找姜逸证道时说的“蓬莱”了,蓬莱如今的时间流速和现世不同,只有有缘者才可进去,获取机缘,成为那里第一批居民和修行者。

其他国度的人当然也有机会进入,只是文化思维方面的差异会成为助力和桎梏,毕竟在“求仙”方面,璃月人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婕德望着被赐予“沙之印”,获取了成为“罗汉”和“夜叉”资格的比丘、比丘尼。

不由地握住了手中的小刀。

她正在与荧、派蒙、奔奔一起烤肉。

姜逸对比丘们并没有定下只能吃素的戒律,所以这里的僧人也可以吃肉。

想要成就一身武艺和强壮筋骨,肉是必须的营养。

“婕德,你似乎有心思?”派蒙望着婕德,几天来,她和少女也已经很熟了。

“……”荧好像看出什么,但吃了一口水果后,她什么也没说。

“派蒙,你觉得我厉害吗?”婕德忽然道。

“呃!”派蒙挠头,这问题她实在回答不上来。

“……看来是不厉害了。”婕德低下头,翻转烤鱼。

“不不不!婕德当然厉害了,在抓鱼的时候,在打丘丘人、史莱姆的时候……”派蒙肯定道。

“比我厉害太多了。”

“……”婕德觉得后面那句话大可不必。

因为奔奔都可能比派蒙厉害。

“真正厉害的应该是‘心’……”荧金色眼眸中,跳跃着面前篝火的火光。

婕德动作微顿:“‘心’……”

这种玄妙的道理,并不适合她这沙漠人。

但她其实发现了,被选为“罗汉”和“药叉”的,也并不是比丘中最强的几位。

所以……是世尊说的断除烦恼,消灭三毒的心吗?

婕德觉得自己做不到,没有嗔怒。

而她以前没有烦恼,现在好像倒是有了烦恼。

有烦恼的何止是婕德,荧也快有烦恼了,自己好不容易给姜逸一个机会,姜逸过来郊游,沉迷于收新手下,根本没有那找女孩子一起抓鱼、看风景的心思嘛!

这难道就是……沉迷于事业的姜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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