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贝斯怎么会没地位呢。没有低音的贝斯,乐队的节奏就很容易跑偏,而旋律也会变得轻飘飘,失去控制。贝斯可是乐队的核心啊。而且你也不是说过嘛,皇后的《another one bites the dust》里贝斯超性感的。”
“我玩乐队那么多年了,我能不知道?”
面对比利的安慰,纳兰迦也是朝他翻了个白眼。
“但是乐队里其他人都泡到妞,唯独贝斯手不行。所以我不要当贝斯手!”
眼看着纳兰迦死活劝不动的样子,最终比利咬咬牙,对纳兰迦开出了条件。
“只要你答应当贝斯手,我就介绍贝利的妹妹给你认识。”
“好!成交!”
“什么!不可以,我反对。”
反应过来自己被出卖了,贝利当即表示反对。但很可惜的是,他的反对无效,被纳兰迦和比利无情镇压了。
不过这个时候,沈华忍不住举起了手,默默的说了一句。
“你们好像还没征求我的意见呢。”
“所以你要加入我们的乐队吗?”
顿时大家都有些紧张的看向了沈华,期待着他的回复。而沈华也没有辜负他们的期待,笑着点了点头。
……
加入乐队,沈华自然有他自己的考量。
就像之前考虑过的那样,作为一个华人,注定了他在阿美利卡这个社会很难出头。即便他的‘才华’能够让他抄……借鉴很多年。但是起步的阶段,他还是不得不面对诸多歧视性的压榨。
所以加入一个乐队,用乐队作为一个整体,用乐队里其他人来稀释自己的华人成色,沈华觉得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即便以后沈华自己‘创作’的音乐,不得不分享一部分收益给乐队的其他成员,但沈华觉得起步阶段,把收益分给共同奋斗的队友总比分给那些贪婪的资本要好。而且如果以后大家相处的不错,能够成为真正的朋友的话,沈华也不介意带着朋友们共同富裕。
所以虽然只是短暂的接触,但是三人之间嘻嘻闹闹的氛围,沈华也非常喜欢,而且有纳兰迦这个社牛作为乐队里的气氛调节器,沈华觉得乐队至少能够维持较长的时间。
于是,沈华的日常生活里,开始多了一个项目,就是跟乐队排练。
不过排练归排练,沈华还没有傻到立马自己‘创作’几首牛逼歌曲,来装个逼让乐队队友们见识一下。
现在大家说到底还没熟到一定程度,个人的品性如何,沈华还要考察他们一段时间再说。
所以接下来,大家也是拿着其他成名乐队的曲子来练习,也算是先磨合一段时间,互相习惯了彼此的演奏后再说其他事情。
排练的过程中,沈华也没忘了找纳兰迦教自己点弦以及其他之前在国内时,没机会接触到的高级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