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族人之所以能征善战,不仅仅是恶劣生存环境铸造的健壮体格,更重要的是他们的马上功夫。
张廉昌惊呼出声后,后面坐在马车上的荒族人反应迅捷,抽出毛皮下藏匿的弯刀,丢给前面的骑士后,他们也用自己的弯刀砍断束缚马匹的绳索,翻身跃上了马背。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简直就是条件反射一般,前面的骑士已经开始催动马匹冲锋,他们集结在一起,发动第二波冲锋。
如果现在是大白天,和敌方有足够的冲锋距离,他们这种简单粗暴的战术,一定会取得很好的战果,就像和夏朝西北边军作战一样。
但是,眼前的条件已经出乎他们的意料,毫无防备下被偷袭,主将身受重伤,嘴里还被不知从哪飞来的土坷垃塞满,发不出一道命令。
这些意外中的意外,对荒族战士们来说还不算太糟,在草原上什么情况都能遇到,这点困难他们能应付。
只是,马匹冲锋需要速度,速度的提升需要距离,他们现在最缺少的就是距离。五丈左右的距离根本不够马匹跑起来,更要命的是对方已经对他们进行了反冲锋。
领头的,是一个举着棒子的瘦弱小矮子!
对于愚蠢的弱者,荒族勇士们根本不放在眼里,这样的货色他们懒的用刀砍,胯下的骏马就能把对方踩成肉泥,他们的目标,是夏朝人的绞杀军阵!
“杀!”
呼延硕的亲卫头子一声暴喝,弯刀直指禁卫们结成的军阵,胯下战马和他心意相通,前蹄飞起踢向挡路的小矮子。
“咔嚓!”
一声清脆的骨折声响起,亲卫头子嘴角露出一丝残忍笑意,这样的声音他非常熟悉,按照他的经验,挡路的小矮子胸前一定深凹进去,碎成渣的骨头扎进心、肺。
如果小矮子的运气好,一命呜呼少受点罪,如果挨了这下没死,接下来一刻钟内,他必定口鼻流血,痛苦抽搐着躺在血泊里等死。
这是他长期实验得出的结论,最起码有几百个夏朝小孩子就是这么死的,他劫掠财物后最喜欢干的就是这种杀人游戏。
但下一秒,他就感觉胯下的骏马倒向地面,而他自己也被前冲的惯性甩出马鞍。
“有陷马坑?”
他的脑子里刚闪过这个念头,自我保护的动作刚做到一半,一柄闪着寒光的长枪刺破黑暗,扎进他睁大的左眼里。
“咴儿~~”
“啊~~”
一马一人惨叫声几乎同时响起,正式揭开这场混战的序幕。
李小草宛如低空突防的土拨鼠,挥舞着一百二十斤狼牙棒,专砸马腿,只要从她四周跃过的荒族骑士,没有一个不从马上摔下来的。
吴舌手持长枪,或刺或扫或挑,将一个个天外飞仙似的荒族骑士弄成喷射战士,鲜血混合脑浆子嗖嗖往外喷。
在吴舌后面,是踏着稳健步伐,高喊杀敌口号的禁军方阵,漏网的几个荒族战士拼死冲向军阵,被一杆杆长枪刺成花洒。
然后盾牌手挡住袭来的弯刀和撞上来的马匹,随后一声呐喊,抽刀搂头就砍。
伴随骨碌碌乱滚的头颅和喷射的马血,军阵再次稳步前进,随着口号声的变化,后排盾牌手化身补刀狂魔,将地上或受伤或死亡的荒族人一一枭首。
他们信奉,只有彻底死亡的敌人,才是最好的敌人!
第一波荒族骑士在很短的时间内被屠戮,第二波荒族骑士看出情况不对,打声呼哨就冲向路边的麦田。
只要拉开足够的距离,剩下不到三十人的荒族骑士也不是没一战之力。
“我去,老娘就特么的败在身高上!”
杀穿敌阵的李小草,抹了一把脸上的马血,瞅着跑进麦田里的荒族骑士,气的破口大骂。
此时的她,就像没有闪现和一技能的项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残血公孙离大秀身法。
“取我强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