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路上短短的十来分钟时间,老苗给刀锋“恶补”了有关马老七的大致情况。
和张六一的情况不同,马天海团伙理论上属于相对松散的“联盟”性质。团伙的几个骨干成员,都有自己相对独立的“事业”。
生意上,当然是互通有无,然而却“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比如“大富贵”夜总会,就是马天鹰的产业,马天鹰是大老板,据说马天海有股份,但也仅此而已,平时并不干预夜总会的正常管理,夜总会的一切都是马天鹰说了算。
赚了亏了都是马天鹰自己的,马天海不会给他兜底。
张六一那边,却是一个大公司,所有的骨干成员,都在“六一公司”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比如戴玉生就是六一公司的副总。
张六一给他们开工资,发奖金。
之所以有这样的区别,找老苗的话来说,就是马天海在秀溪已经“一统天下”,属于无可争议的“王者”。虽然秀溪城关镇还有几个独立的小团伙,但都是小打小闹,和马天海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谁都不敢和马天海叫板。
平时也就是在小范围内收点保护费,或者强买强卖什么的,在局部地区“欺行霸市”。饶是如此,那也必须先得到马天海的许可。
否则的话,这生意是做不下去的。
前提是,在马天海需要他们出力的时候,他们必须无条件服从。
比如收拾一两个不听话的刺头,马天海不屑于亲自出马,就会“外包”给这些小恶霸。活干得漂亮的话,海哥就会恩赐他们在相对豪华的地段开个游戏厅或者洗脚店之类的,让他们也能赚些钱花。
“有人私下说,马天海才是秀溪县长……”
老苗边说边摇头。
“他还差得远!”
刀锋不屑地冷笑一声。
“这个马老七,在马天海团伙里,属于什么样的档次?”
“双花红棍!”
老苗说了个很“古惑仔”的字眼。
“你不是说他是夜总会老板吗?”
“那是近几年的事,当初,他就是马天海的第一打手。现在他这个夜总会,还有其他一些生意,都是后来才慢慢搞起来的。对自己的兄弟,马天海一贯的比较大方。所以这些人虽然自己当了老板,但骨子里还是马天海的小弟。”
“也就他们这几个吧,会定期和马天海聚会,一起吃一起玩,马天海团伙的大部分力量,也是掌握在这几个人手里。”
“马老七很能打吗?”
刀锋对这个问题比较感兴趣。
“主要是凶!”
“敢下黑手!”
“这么说,有人命了?”
老苗哼了一声,说道:“不止一条。”
刀锋轻轻点头。
也没有问为什么这样的人渣,一直都能逍遥法外,这么多年都没人收拾他。
秀溪的“社会生态”就这样。
刀锋突然觉得,这次周金沙特意“打发”他来秀溪,未必见得就是单纯的让他“回避”张六一那个案子,搞不好另有深意。
大人物的心思你别猜,谁能猜得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