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才知道,他们在路上搭载的那名年轻女子,被人奸杀,尸体遗弃在路边的一条水渠里。
经过建兴市公安局重案大队的侦查,发现这名女子,曾经在收费站搭上他们的货车。朱建国和秦爱民,是她生前最后遇到的两个男人。
如此一来,朱建国秦爱民就有重大作案嫌疑。
案情发展到这里,没有什么问题。
就算搁在刀锋身上,也得先抓朱建国和秦爱民。
他们确实是最有作案嫌疑的。
“刀大队长,我男人和我弟弟,他们都是冤枉的啊。我自己的男人和亲弟弟,到底是什么样的人,难道我还不知道吗?”
“他们,他们是绝对不会干出这种事情来的。”
秦爱华哭着喊冤。
“我男人和我从小一起长大,知根知底的,他是什么样的人,我最清楚了。还有我弟弟,他那么老实的一个人,和女的说一句话都脸红,他们怎么会做这种事?”
“他们,他们是郎舅啊,我男人,是他姐夫,他们会一起做这种事?”
好吧,这是很朴素的认知。
但这样的理由,在公安机关面前,几乎毫无说服力。
不要说郎舅一起干这种事,就算是翁婿一起去嫖娼的案例,刀锋都亲自处理过。
这人一旦丧失了廉耻,啥事干不出来啊?
“秦爱华,这个都不是理由!”
刀锋很明确地对她说道。
“我们公安机关办案,是讲究证据的!”
轮奸杀人案,这样重大的案子,照理应该是证据确凿才行的。
“就是没有证据啊!”
秦爱华几乎是喊起来。
“刀大队长,你想想看,这样的案子,如果真有证据的话,为什么不判死刑?”
刀锋一愣。
这句话真的问到了点子上。
我国对强奸案的处罚,一直都是从重的。轮奸案的处罚更重,起刑就是十年以上。轮奸杀人,如果证据确凿,那几乎是必死无疑的。
最起码,朱建国和秦爱民两人之间,必须死一个!
另一个最少也得是无期徒刑。
两个人一起枪毙的可能性也是极高。
以他俩的身份,普通的农村货运司机,可以肯定,在建兴那边,应该是没什么强有力的“后台”,正常情况下,他们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性,高达百分之九十九以上。
作为一位“过来人”,刀锋的经验何等丰富?
这样的案子,如果连一个死刑都没有的话,那只能说,证据真的不够充分。
而且,随着秦爱华的描述,刀锋脑海深处尘封的模糊记忆,逐渐开始清晰起来。
他对这个案子,其实是有印象的。
只不过对于他而言,这个案子的记忆实在太久远了,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而且并不是发生在岩门,所以才一时之间没有想起来。
所以,在眼下,大约只有刀锋一个人确定无疑地知道,这个案子,确实是冤案。
当然,细论之下,侦办这个案子的建兴市公安局重案大队的办案人员,其实也应该很清楚,这个案子,办得不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