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瞬之间,狗子们已扑至。
大黑狗和大黄,一前一后,将野猪围了起来。它们对自己的能力比较自信,与猎物的距离极近,并不狂吼乱叫,只低声威胁着,缓步绕圈。其它狗子则在外圈,又蹦又跳,扰乱地方的神经。
有这两员猛将在,发疯的野猪竟又恢复了理智。
可惜,给它的时间不多了。
身上的刺枪,每分每秒都再消耗它的生命力。
经过几次冲锋无果后,终于被击倒在了地上。腹部仍然起伏,呼吸甚重,却已无力回天,只等着猎人的宰割。
今日的庄稼保卫战,至此便结束了。
过程刺激,但时间极短。
电光火石之间,就分出胜负。
野猪的奔跑速度很快,大家的包围圈又太多松散,所以别看又是放箭,又是投枪的,最后统计,只猎到两头野猪。
一头是眼下被刺枪洞穿,遭围殴致死的这头倒霉猪。
另一头则是身中利箭,流血不止的那货,本来已经逃走了,却被狗子们嗅着血腥味,跟追上了。它的命运从中箭的那一刻便注定了,被猎犬追到,或者被其它野兽追到。最后都是个死,没什么区别。
“怎么样?”
张文书擦去枪尖的血,询问仲黎黎。
仲黎黎嘟着嘴,给他看:“破皮了,疼的哦,还好没破相,要不然亏大了。”
张文书见她嘴唇肿了起来,无所谓地笑了笑,说道:“破相有什么,都末世了,谁在乎?脸又不值钱,你刚刚投的那一枪,值好多个脸呢。”
仲黎黎听他夸自己投枪准,却一点也不高兴,怒冲冲地瞪他:“我怎么不值钱……不理你了!”
转身走了,去找薛甜甜去了。
“喂,找点草药敷一敷呀,消肿快。”
“不敷,不要你管!”
“香肠嘴很吓人的,太丑了。”
“啊……文书哥,你去死吧!”
“……”
张文书感觉这丫头有毛病,咒自己死。
却不知仲黎黎真的想寻根刺枪,当场戳死他。
众人嫌中枪的野猪,体型过大,背回去太艰难。
所以回库房推了两辆独轮车来。
如今大家对制作独轮车,或者两轮的平板车,已经算是驾轻就熟了。原本囿于材料匮乏,寻不到合适的轮胎。汽车轮太过笨重,自行车轮直径有些大,都是张文书和陆沉沉跑远路,去别处寻来的电瓶车轮胎。
后来不知谁提了一句,说汽车里应该有备用轮胎的。
众人这才一拍脑门,真是一叶障目,把这茬给忘了。大家打开汽车后备箱,掀起盖板,里面果真都有个备用胎。
而这备用胎,比正常轮胎细了很多。
当汽车轮胎只能是临时救急用,撑不住许久,安装在独轮车上却非常合适。所以现在制作交通运输工具,对大家来说,比起初已容易很多。
众人运着猎物,先回了库房。
烧水去毛,开肠破肚,已经是非常熟悉的流程了。他们特地寻了远些的地方冲洗,怕血腥味太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毕竟周遭依然不时有丧尸路过。
数量小的尸群虽然不足为惧,但能在远处解决,没必要引来库房宰杀。
狗子们迎来了自己的盛宴,猪下水吃到撑。
它们现在也挺喜欢这个营地的,因为发现到了这里,虽然要出些力气,但伙食特别好。最危险的事,不用自己去面对,好处却一个不落。
下午,男人们又去了一趟庄稼地。
在周围挖坑,套绳,竖尖刺……设置了一些陷阱。
野猪们经早上的一场宰杀,吓破了胆,白天不敢再来。但这事只能坚持很短的时间,它们很快就会忘却危险,重新回到此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