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林书你真是个蠢货,居然真的放了我们进来,自己找死就不怪我们了,你说对不对啊宝宝。”
“和他说那么多废话干什么,快点儿动手把他剁碎了,等会儿拿来吸引丧尸,咱们快点儿回去吧!你来动手!”
年轻漂亮的女孩儿握着尖刀走了过来,脸上还带着狰狞残忍的笑:
“老同学,一路走好,哦,顺便说一下,我从来没有一点儿喜欢过你哦,刚才说的好听话,不过是主人的任务而已哦……”
“和他说那么多废话干什么,赶快宰了他!”
林书痛苦的躺在冰冷的地砖上,胸前血流如注,蔓延在地上,成了片血湖。
他瞪大着自己的血丝密布的双眼,直直的瞪着眼前的两人,蠕动了嘴唇,却一个字儿也说不出来了。
不只是身痛,更是心痛。
因为眼前这两个是他曾经最信任喜欢的女孩、发小。
但他们如今只为了最后剩下的几包干脆面,两瓶矿泉水,一人给了他一刀……
痛,太痛了!
看着又一次走近的二人,伴随着刀锋划开皮肤、血肉的“噗嗤”声,林书眼前一黑,彻底没了呼吸……
“你是内内——内个内个内内,阳光彩虹小白马,滴滴滴滴滴答——”
听到耳边持续不停的嘈杂铃声,林书猛然睁开了双眼,从床上坐了起来,气喘吁吁,汗流浃背。
他惊疑不定的看着四周,并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胸口和肚子。
空气中也没了那股子浓郁的血腥味儿。
“这是哪儿,我怎么会在这儿?我不是死了吗?”
仔细看了一圈儿,又拿起了自己的手机,看到上面的时间,林书惊喜的发现,自己现在已经平安无事了,并且穿越到了末世降临的三天前!
可一想到自己先前身中两刀,又被肢解的痛苦,林书浑身都止不住的颤抖了一下。
那种惨剧,他绝不会允许再次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而罪魁祸首,发小孙川笑,还有金婷婷,林书也绝对不会再相信他们,更不会放过他们。
自己曾经遭受过的痛苦,一定要让他们十倍、百倍偿还!
上辈子,林书身为一个普通人,在末日里活的很惨,缺衣少食,饥寒交迫。
最后家里的食物吃光了,他又不得不悄悄地溜出去,甚至为了一包过期的面包被丧尸撵了两里地。
可谓是惨到了老家。
但这次能够重生回三天前,他决定抓紧时间,尽量购置一大批物资,确保自己食物无忧。
顺便要那两个害死了自己的混蛋付出代价!
至于杀人的代价,林书并不在意,他只在意结果。
毕竟世俗就要男人无惧无畏......
林书决心成为一个超勇的人·。
所以,趁着时间还早,他迅速的起床穿衣,准备出去购置物资。
只是林书的家境普通,父母早逝,带大他的爷爷奶奶也在他成年后相继离世,留下了老城区的一栋临街小楼。
一楼自营了一家便利店,二楼当作住所,林书发不了财,但也能维持生活。
家里的存款也只有五十万出头而已。
但不管怎么样,经历过好几天没饭吃,饿到话都说不出口的经历,林书就算要把家里的钱都花光,也要囤积食物,让自己吃饱穿暖。
好不容易能够重活一次,他一定要抓紧这个机会和时间差、信息差,把家里全部堆满食物、各种其余物资,好好地在末日里生存下来。
可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
林书从床上刚站起来,没走两步,他的双手就如同被烙铁灼烧般刺痛了起来,令他本能的喊出了声。
林书慌慌张张的抬起双手仔细的看了一眼,却惊讶的发现上面什么也没有?!
什么情况?
可还不等林书想出办法来,双手上的滚烫、刺痛愈演愈烈,似乎就有一双无形的烙铁烫破了他的皮肤,伸进了他的骨肉。
以至于林书根本难以忍受,浑身又一次开始颤抖了起来。
他的双手乃至整个双臂,都疼的失去了控制和知觉……
林书疼的跪倒在地上,嘴唇半张半合,却连声音都发不出来分毫。
但就在痛苦即将到达林书的临界点的时候,一切有忽的烟消云散,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