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结束,现在是正常的时间线)
总而言之,经过一系列的波折之后,黄诚花了三年的时间总算掌管了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而伊比利亚也从他手里面得到的粮食以及各种农副产品。
把整个国家从濒临破产的边缘直接拉了一把。
但只是缝缝补补的而已,整个国家还是四处漏风。
但好在外面的风已经不能干扰里面的情况了。
现在盐风镇这座小城市已经可以成为这个国家的经济中心之一,排名在第五。
只不过这经济全都是捕鱼撑起来的,要是没了后面收购这群鱼的天蝎集团,估计这个城市就得当场破产。
大晚上,在一片灯红酒绿的都市当中。
在这座城市阴暗的地方,有一双眼睛正时时盯着这花红酒绿的都市。
同时手上还背着一个小挎包。
此人正是阿玛雅,此时他戴着一个10分宽大的帽子,还戴着一个黑口罩,仿佛不想让人认识他。
自从自己三年前败露之后,自己的势力包括深海教会,就遭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再加上海里面的主也不回她信息了,没办法她也不想放弃这片勃勃生机的热土。
作为深海教会唯一的幸存者,她必须肩负起振兴整个教会的重担!
但是她创办的深海教会已经有一年没有新人加入了。
因为没有任何新人闲着吃饱没事干愿意放弃高薪的工作,去加入深海教会成为这里人的敌人。
现在时代变了,要说以前饥荒的时候还能招一些人,现在这里的经济正在蓬勃发展,就算去扫大街也比加入深海教会更加有光明一点。
更何况这里还有深海猎人。
碰到了就是一个死。
时间到了,她又该上班了。
仿佛很符合时宜的阿玛雅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她叹了一口气,抿了抿自己的嘴唇接起了电话。
电话另一头传来一个十分粗犷的声音:
“阿玛雅你现在人在哪里!粉丝都等急了,你还不出场!是不想要你的工资了吗?”
“好的老板!我马上就到!”迅速挂断了电话。
又要去应付这群人了,一想到要跟这群恶心的人说那种话,他就感觉到十分的不适。
但是为了生活,阿玛雅还是得要继续做。
阿玛雅现在虽然不需要任何进食,只要从一个地方随便抓一把草塞进嘴里面就能过活一天,但是想要振兴深海教会没有资金可不行。
三年前的教训教会了她一个道理,人都是喜欢实在一点的东西,有的人喜欢美色有的人喜欢金钱。
想要将教会发展壮大,必须拥有这两项东西。
可能是阿玛雅作为人类最后的尊严和羞耻心在作祟,她并没有选择出卖自己的身体,这样效率不高且收起来的信徒对他没有任何的忠诚。
毕竟穷困潦倒的人并不会因为一顿美色而倾心于她,只有来自于生存和物质上的救赎,才是他们想要的。
不过自己的这张脸也不是不能利用。
辛辛苦苦的打工了两年半之后,她突然从外面接收到了一本新杂志,上面说偶像最挣钱。
她为什么不能当偶像呢?自己长得也算颇有姿色吧。
阿玛雅觉得这样她就可以把粉丝转化为自己的信徒,而且还可以解决金钱问题,简直是一举多得的买卖。
偶像什么的以她粗浅的认知来看,应该只需要跳跳舞唱唱歌,躺着就可以把钱赚掉的存在。
于是她当即辞退了在报社的工作,托了一些关系,终于找到了这方面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