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这种时候,全炳格都摇摇头,表示没有什么比她更重要的。
要知道,前世就是因为两人大吵过后,自己也赌气离开,两人才有了那么大的隔阂。
有时候想想,明明她小自己那么多,自己为什么不多让着她些,顺着她些,现在回看从前的自己,简直傻得可怜。
从沈雯让人下了告示开始,蜀地基本八成的女孩都被送去了学堂。
仔细算算,既不用他们交学费,又不用他们出纸笔费,白得五年的工钱,这不是赚大发了嘛!
其实沈雯心里也有计较的,她这亏着本的培养蜀地的女孩,第一是为了能够大幅度提高她们今后的选择权。
有了本事,读书厉害的可以去做个女先生,脑子灵活些的可以选择经商,再不济被人卖了的时候也能看的懂卖身契写的啥!
第二,就是为了帮她未来的孩子培养人才,如果所有的局势都仅限于男人来扭转,那就太狭隘了。
很多事情女人能做,男人就做不了。
比如,李煜刚来蜀地的时候,他的后院他就不能动,但是她却能不动声色的把所有女人都给压制住。
若是她跟那些村妇一样大字不识,李煜这个忙她也帮不了。
为了推动学习的进展,沈雯还让李从文每个村里挑三个学习最好的女孩,每三个月进蜀都的官学完成一次大考。
第一名三十两银子,第二名二十两,第三名则是十两。
至于其他前十名的都送三丈花布,拿回去做衣服什么的也挺好。
消息一经放出,整个蜀地都沸腾了,从前只想着让她们学会了以后分红就好,现如今居然考试都能得银子,这能不兴奋嘛!
元宵这天李煜和沈雯谁也没带,两人悄悄的溜出王府看起了花灯。
窗外捎溪雨响,映窗里、嚼花灯冷。
浑似萧湘系孤灯,见幽仙,步凌波,月边影。
两人静静的坐在河边,看着河面上飘着零星的花灯,现在时间还早,所以放灯的人也不多。
寒风时不时的呼啸过来,吹的沈雯一个激灵,李煜赶紧把披风给她裹上:“可是冷了?”
他们从来到蜀地起,从来没有这么任性过,身边永远都是围了一大群的护卫,丫鬟,奴才。
哪怕就是睡觉的时候,门口都有护卫和当值的奴婢,像这样丢下所有人偷溜出来还是头一回。
“还好,不是特别冷。”沈雯拢了拢披风的毛领,想着把自己裹的更紧些。
“芷兰,我喜欢你。”
李煜这已经是不知道第几遍说这句话了,可沈雯除了“嗯”一声之外,从来没有别的反应。
“嗯!”
果然,她的这声“嗯”如期而至。
“我真的喜欢。”
李煜重复着,可沈雯依旧是一声“嗯”回答的他。
“芷兰,我喜欢你,我…我爱你。”
他的话让她愣住了。
她一直都知道他喜欢她,可这句爱,她该如何回应?
她爱他吗?
她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