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敏鬼鬼祟祟道:“我不一样,别人送温暖,是给你澄清真相,那是心里的温暖,我送温暖,是身体的温暖,咋样,够意思不。”
说着,她故意蹭了蹭陈浩的身体。
陈浩嫌弃的推开她:“你起开,女变态,色情狂,少骚扰我,我可是正经人。”
张小敏道:“你正经个屁!你有都九个女朋友了,陈浩,你说过要找我当对象的,可不能反悔。”
说着,张小敏冲了上来,狠狠掐住陈浩的脖子,使劲摇晃起来。
“卧槽,我什么时候说过……救命啊!”
办公室里,响起陈浩的惨叫声。
……
东临通讯社郑重声明:近日,微博平台上,有昵称为“不堪回首的小女孩”的博主,发表公开文章,叙述我单位员工陈浩,对她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并列举种种所谓的“证据”。引起网络极大反响,更有人恶意带节奏,引导对我单位员工陈浩不利的言论,致使陈浩陷入网络暴力旋涡,现实也受到很大影响。
我单位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过认真调查,发现“不堪回首的小女孩”博主所列证据,均非确凿证据,而且存在PS等技术伪造的嫌疑。
证据1,XX贴吧chenhao1992这个ID,证明不了这个号是陈浩本人,我单位员工陈浩从来没在贴吧注册发言过,至于“chenhao”这个英文或者拼音拼写,更无法证明就是汉字陈浩,把两者扯到一起,纯粹是牵强误会。
另外,我单位员工陈浩是普通人,并无官方家庭背景,在微博上自称“某二代”只是自我调侃。
证据2,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这个证据不值一驳。
首先,和陈浩同名同姓的人大有人在,聊天记录截图里的陈浩无法证明就是我单位的员工陈浩。其次只需要一个人用两部手机,就可以轻松伪造出这样的聊天记录。最后随便PS,都可以把截图里发言的昵称改变为陈浩,网络上PS工具到处都是,只要经过查看说明,任何一个人都可以使用。
证据3,酒店QQ聊天截图,这个证据和证据2一样,甚至还不如证据2。
酒店里的照片,只有“不堪回首的小女孩”的个人背影,而且是不是“不堪回首的小女孩”?谁也不知道,没有出现任何男的身影,如何证明陈浩和“不堪回首的小女孩”在一个房间里?
至于QQ聊天截图,同证据2的微信聊天截图,没有任何说服力。
证据4,电话录音,反驳理由同证据2和证据3。
先不说说话声音相像的人有的是,没经过特殊训练的人,根本听不出来分别,就是不像,难道大家都不知道有变声软件,可以模拟人声吗?造假成本太低了!
再退一步来说,攻击陈浩的那些人,你们听过陈浩的声音吗?可笑!
证据5,偷拍视频。
这个视频有点意思,是“不堪回首的小女孩”的朋友亲自去求证富贵酒店工作的前台人员,证实了七年前,陈浩和“不堪回首的小女孩”一起开房,连身份证号都报出来了。
看似是铁证,但其实这个视频耍了个花招,第一个镜头确实是东临富贵酒店的门面,但是进入酒店里面后,嘿嘿,可就不是东临富贵酒店了。
正好我们单位就距离东临富贵酒店不远,有同事特意去了酒店,给你们拍摄一下真正东临富贵酒店里面到底是什么情景?
可别说我们造假,这可是一镜到底哦。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