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斯莱斯启动后,司厉爵打电话给周行,让他查一查那姓沈的资料。
几分钟后,消息传过来了:
沈森,26岁,A城沈寂然的三公子。据闻此子非沈夫人所生,是沈寂然在外的私生子。三年前出国留学,目前刚回国一个月。
A城沈家的?
司厉爵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件事:前几天和坤爷见面,坤爷说港门黑市的人,一半以上都去了A城,为的是A城的周家和沈家为争一块地,准备火拼。
沈家的当家人便是沈寂然。
按说这么大的阵仗,这姓沈的不待在自个儿的城市,跑到港门来做什么?
看看时间,叶千忆离开悦来应该有十几分钟了。
“小赵,开快点!”司厉爵催促道。
“是,总裁!”司机小赵一脚油门踩下去,劳斯莱斯狂飙出去……
叶千忆的确去了希尔斯大酒店。
此刻,她的小红车也在港门大道上迅速移动着。
她没有开手机,便是怕自己骗不过司厉爵,在对话中会被他发现端倪。
这样做有些草率,可她不想司厉爵也跟着卷入麻烦。
那姓沈的送的是紫鸢花,不管是有意无意,她都只能当做是“有意”来处理,否则天下鲜花何其多,不送玫瑰百合,那也不一定非要送紫鸢花!
既然是有意的,那问题来了。
这个名叫沈森的人,明显是知道她的过往的。
昨天去红房子的时候,那个躲在暗处的人,也称呼她紫鸢!
可见,他们很有可能就是一伙儿的。
她紧紧地抓住方向盘,知道司厉爵很快就会发现自己不见了的事实,然后便会疯狂地找她。
对不起,司厉爵!
心里暗自内疚。
如果他知道了,一定会跟着来。
那不但会让他陷入危险,还会暴露她曾经是紫鸢的身份。
在她心目中,她早已与“紫鸢”是两个世界的人,她也不想再回到过去。
所以,司厉爵会找她,那就找一下吧!等事情搞定之后,她自有一番解释。
她只是离开一会儿,会很快回来的。
可是,这姓沈的,到底打的什么主意?
对方既已主动招惹,她也无法不做出反应。
正思忖间,希尔斯饭店到了。
大堂内灯火通明,硕大的水晶落地灯,彰显了这里的奢华。
叶千忆将小红车停靠在路边,便迅速下了车。她没打算在这里待多久。
来到前台,她向前台小姐打听沈森这个人,那时也没有问一问他住几号房。
或许那时,她还没想着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