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退后两步,掸了掸身上的尘土,十分严肃的跟大叔说道:“大叔,这有句话叫‘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是,我现在这模样落魄了点,可这和我有没有捉妖的本事不挂钩吧?”
咱不是那不知道轻重的人,没有那个金刚钻,万万不敢揽下这个瓷器活,反正您现在都没有办法,急得蹲在路边哭了,您不妨啊,试一试我,万一我就是老天爷给您带来的希望呢?
我说的话,可以说是句句在理,大叔听过之后,自己心里一琢磨,好像的确也是这么回事儿。
“那孩子,要不你就试一试?”
我哈哈一笑,点了点头:“好嘲大叔,前头带路!”
跟着大叔进了院子,我张开感知力,四处感知了一下,还真嗅到了一丝特别特别淡的妖气。
来到待客厅,大叔请我坐下,让丫鬟端上来一碗热茶。
我也不客气,端起碗就喝,边喝边让大叔跟我先讲讲事情的前因后果,这妖精到底是怎么个闹法。
大叔满面愁容,也抿了一口茶水,打开了话匣子。
原来这大叔姓周,是这村子里最有钱的富农,经过几辈人的积累,家里的财产已经到了一个相当可观的地步。
可周大叔心里一直有一个遗憾,那就是他们祖祖辈辈都是农民,大字儿不识一个,没出过一个读书人。
年轻的时候他便下定决心,以后自己有了孩子,一定要让其多读书,好好读书,就算未来不能有什么多大的成就,至少以后清点账目的时候不用假手他人,不用担心被人暗中吃钱。
心中有了这个想法之后,这周夫人也特别争气,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
白白净净,漂漂亮亮,怎么看怎么招人稀罕。
周大叔爱自己这个宝贝儿子爱得都不行了,给取名叫做天赐,意思就是这儿子是老天赐给他的宝物。
对于天赐,周大叔寄予了太多的厚望,以至于他才刚刚学会说话,周大叔就花重金从城里请来了三个教书先生,一个老头,一个中年人,一个年轻人。
其中这老头还是前朝的举人,一般人他都不稀罕教,周大叔亲自去请,跪在其门前好几天,才将其感动。
可每个人啊,各自的天赋是不一样的,有些人天生就是读书的料,悟性高,一点就通,看什么都过目不忘,文章提起笔来就写。
但有些人,就是读不进去书,看到书本就犯困,哪怕是在脑袋上打个洞把知识往里灌,也能从他耳朵眼儿里全部流出来。
很不幸,天赐属于后者。
刚会说话就开始学习知识,学到十八岁的时候,也就勉强能认识一些基本的汉字,什么文学名着他一概看不懂,百家姓也就会背一个赵钱孙李。
把那仨先生气得啊,那老举人好几次都差点就这么过去了。
没辙,这悟性差成这样,给多少钱也交不了啊。
最后,三名先生全部辞职离开。
周大叔心里也不得劲儿,可这毕竟是自己的宝贝儿子,那悟性是天生的,老天爷不疼呵他儿子,那能有什么办法?
老天爷不疼呵,他疼呵,不管怎么样天赐也是他们老周家第一个读书人,再怎么不济,平常要用到的那些基本的汉字儿他都认识啊,算术也学了个基础,能记记账什么的,这就挺不赖了。
周大叔专门花重金给孩子买来了最好的笔墨纸砚,告诉他,不是先生不教他了,而是他已经学成出师了。
周大叔还说,三位先生临走的时候,还夸他是他们教过最好的学生,只是怕他骄傲,平时没有表露出对他的欣赏。